2024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汽车行业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及标识主数据库开发(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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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聚焦标识解析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模式,通过研究汽车整车企业关注的汽车一级零部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描述数据,形成一套针对整车企业的一级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以下简称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基于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以及研究院标识解析基础能力,结合整车企业零部件生产需求、生产协同以及整车售后零部件供给的供应链协同需求,研发1套基于以上主数据库面向汽车整车车企的零部件供应链协同创新应用(以下简称零部件供应链应用)。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套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开发和1套零部件供应链应用开发。
1.2.1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1套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开发和1套零部件供应链应用开发,具体包含3项内容: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及演示。
1.2.2服务周期:在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
1.2.3保证期:自终验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2.4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单位法人证明。
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行为。
(2)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国家事业单位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jsy.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内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提供至少1个(含)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系统平台类、数据类或工业互联网类相关案例,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
2.5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少于8人。
2.6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申请参与投标。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07月017:00至2007月117:00,(北京,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2007月309:30(北京)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聚焦标识解析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模式,通过研究汽车整车企业关注的汽车一级零部件在供应链中的主要描述数据,形成一套针对整车企业的一级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以下简称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基于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以及研究院标识解析基础能力,结合整车企业零部件生产需求、生产协同以及整车售后零部件供给的供应链协同需求,研发1套基于以上主数据库面向汽车整车车企的零部件供应链协同创新应用(以下简称零部件供应链应用)。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套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开发和1套零部件供应链应用开发。
1.2.1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1套零部件供应链主数据库开发和1套零部件供应链应用开发,具体包含3项内容: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及演示。
1.2.2服务周期:在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
1.2.3保证期:自终验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2.4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单位法人证明。
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行为。
(2)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国家事业单位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jsy.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内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提供至少1个(含)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系统平台类、数据类或工业互联网类相关案例,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
2.5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少于8人。
2.6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申请参与投标。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07月017:00至2007月117:00,(北京,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2007月309:3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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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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