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港中路与东渡铁路货运专线节点工程-下穿铁路部分项目经理部钢材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港中路与东渡铁路货运专线节点工程-下穿铁路部分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合同工期为:36历天。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综合航空培训基地项目已由福建省厦门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兆翔航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现对水泥SN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海沧鳌冠大道工程项目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沧鳌冠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板GB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市八二一街上跨杭深线和新建福厦铁路涉铁段立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钢绞线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市八二一街上跨杭深线和新建福厦铁路涉铁段立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莆田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GJX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港中路与东渡铁路货运专线节点工程位于湖里区,起于寨上三路,路线由南向北,分别与东渡港区铁路煤码头专用线、港东路和殿前一路交叉,终于港兴一路,全长约1.5km。港中路与东渡港区铁路煤码头专用线交叉段,桩号范围:K0+080~K1+100,全长约为1.02km。本项目共设车行下穿通道2座,包括主线左右幅下穿通道、匝道下穿通道。过街人行通道及管线保护涵1座(上下层共建),110kV电缆沟1道。
2.1.2厦门综合航空培训基地项目,项目场地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机场大道西南侧,西侧紧邻阳塘祥云二里小区。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21795.94㎡,总建筑面积为 62699.10㎡,地上建筑面积50899.10m地下室面积为 11800 ㎡,建筑密度 40%,容积率 2.22,绿地率 20%。本项目由 1#-1 办公、1#-商业办公、2#酒店、3#酒店、局部办公、地下车库等建筑物组成。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基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抗浮工程设计等级为乙级,基程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基础型式,采用桩基础,地基基础及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1.3海沧鳌冠大道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鳌冠社区,项目起于新阳大桥南岸桥头附近,与现状新阳大道衔接终于拥军路与海沧大道交叉口附近,与海沧大道顺接,路线全长5.48公里,道路定位为生活性滨海景观大道,道路等级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全线主要结构物包括整冠跨海特大桥一座,其中跨海主线桥长1620m,跨海慢行桥长1689m,慢行桥设置有5个景观节点,整冠大桥一座287m,与海沧大道互通立交跨线桥一座486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缆线管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内容。
2.1.4拟建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福厦莆田站站场咽喉区,是八二一街南伸工程的关键节点。路线中心位于莆田站大里程侧,距莆田站中心里程约 960m,交叉处铁路里程为:杭深线 K969+951.48上跨;福厦高铁 DK88+642.31 上跨。本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新建福厦铁路北侧,由西北往东南主桥依次跨越福厦正线、牵出线、工区维修线、存车线C3、向莆线、杭深线等13股道,路线全长 622m。其中上跨福厦铁路主桥孔跨布置为(38+38+38+165)m,上跨杭深线主桥孔跨布置为(205+46+46+46)m,两座桥均采用塔梁墩固结体系。主梁采用预应力箱梁结构,桥塔为钢材混凝土结构。主桥上部结构(114m+144m)、(138m+185m)均采用顺铁路方向支架分段现浇施工。5#墩左右侧17.85m、17.200m主梁适时支架上现浇施工;通过转体至设计位置后,现浇主跨合龙段施工。其中上跨福厦铁路主桥采用逆时针转体,转体角度为93.203°;上跨杭深线主桥采用顺时针转体,转体角度为86.805°。各桩位至营业线范围施工(4号扩大基础离福厦右线40.6m,5号墩离动走线26.6m,6号离杭深向莆线102.3m)。
合同工期为:24个月
招标内容:钢绞线
招标工点:莆田市秀屿区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板GB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钢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3钢绞线GJX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4水泥SN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7月23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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