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黄山支行原址装修工程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黄山支行原址装修工程项目
2.2 采购项目编号:CGXM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建设地点:汕头市……
2.5 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
2.6 施工工期:70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完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黄山支行原址装修工程。工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3幢105-109号,共一层,装修面积约537.65㎡,本次装修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等专业的施工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须持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料:
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为准,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派出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述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1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2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3最近三年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4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为20
7月1
至20
7月2
,每日
8:3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
,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8月
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
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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