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T2)
1.2采购预算:含税预算681071.45元。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签约主体: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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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采购施工服务商,施工内容按照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消防设备、防水及其它配套等施工内容。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价折扣(ON)100%,折扣依据“控制价及清单”进行报价。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项目采购施工服务商,施工内容按照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消防设备、防水及其它配套等施工内容。
2.2 工期:在合同签订后5内完工。
2.3质保期:工程完成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完毕之日起两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资质要求的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三类安全人员(注:人员须同时提供:1.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A类证书如为法人的,仅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即可);2.身份证扫描件;3.相关证书扫描件):
3.4.1参选人须具备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参选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1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5业绩要求:须具备2021年1月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消防施工)经验。(注:A: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如为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签订以订单为准,同时订单须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唱价日(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参选。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参选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7月23日9时00分至207月217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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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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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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