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资:镀锌支架、自熄减震绝缘垫、光缆、多联机铜管及附件、客服中心、保温材料、不锈钢栏杆、吸音墙)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一: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QD标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总发改函1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资本金占50%,其中地方负责征拆费用,剩余资本金由国铁集团 (原铁路总公司)承担30%、湖北省承担70%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项目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宜兴铁路QD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二: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部建设方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项目为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三: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风、水、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工程2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合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四: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标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宜兴铁路QD标项目:新建铁路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以下简称宜兴铁路)位于湖北省西部宜昌市境内,新建线路全长108.489km。宜兴铁路分宜昌地区配套工程和杨家塝至兴山段两部分组成,其中桥梁总长21.42km,隧道总长80.95km,桥隧比94.36%。QD标项目经理部全线的电力、牵引供电、隧道照明防灾救援工程。计划2023年10月2开工,2025年6月1完工。
2.1.2南昌地铁2东项目:变电:牵引混合所5座,降压所5座,跟随所4座,主要工程量为盘柜安装632台,变压器安装28台,支架安装5600套,一次电缆72km,二次电缆93.8km,光缆32.3km;环网:支架安装24000套,环网电缆敷设57.6km,差动光缆敷设25km;刚性接触网:悬挂安装3851套,中心锚结安装124处,电连接安装120处,架空地线架设24.99条公里,接触线架设26.42条公里;杂散电流:传感器、参比电极安装135套,线缆敷设45.7km,均流箱安装14台,回流线安装8台。通风空调:风管安装50768㎡,风阀安装1820套,风机安装247台;给排水及消防:水泵安装166台,站内水管安装22466米,区间水管安装9288米;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1214面,桥架安装9370套,灯具7714套,电缆敷设253.5km;设备区装修:砌筑7724m³,构造柱854m³,圈梁376m³,地面17243㎡,天花4261㎡,墙面72887㎡;公共区装修:天花22390㎡,地面22620㎡,墙面15633㎡,广告灯箱391套。项目合同总价5.03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1,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6 月3,工期总日历天数:563日历天。
2.1.3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本工程为第2标段。工程范围:荷塘路站~金宁路站区间(半区间)、金宁路站、金宁路站~金梅路站区间、金梅路站、金梅路站~梅冲湖路站区间、梅冲湖路站、梅冲湖路站~北城世纪城站区间、北城世纪城站、北城世纪城站~泉河路站区间(半区间),共4站4区间8.45公里。计划工期:计划开工为2023年12月1,计划节点为2012月3,工期388天。
2.1.4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标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山矿务局站,沿西矿街、迎泽西大街、迎泽大街、迎泽东大街(规划)、东中环路、北营路、马练营路敷设,止于武宿机场站,途经万柏林区、迎泽区、小店区, 于主城区呈倒“L”型结构。一期工程线路全长 28.737 km,共设置车站 24 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 7 座。西端设西山停车场1座,南端设马练营车辆段 1 座。全线设下元主变电所和中心街东主变电所 2 座,控制中心位于龙城大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象限地块内,紧邻 2 号线龙城大街西站,与线网共享。本工程初期配属车辆为 28 列/168 辆,采用全自动运行 A 型车 6 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 80km/h。本工程在大南门站与 2 号线设有联络线,中心街东站与 3 号线设有联络线。本项目投资额约 4.29 亿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表-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包件资格要求:
3.1.1宜兴铁路QD标项目包件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包括(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③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投标物资5年内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5年内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2021-2023)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不在全国各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三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南昌地铁2东项目DL-01(光缆)包件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包括(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③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质量检验(试验)报告不少于2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⑧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3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包件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包括(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质量检验(试验)报告不少于2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⑧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4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标项目DL-01(光缆)包件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包括(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型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少于2份,报告需要有完整的《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 B1(d0,t0,a3)中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阻燃性、烟密度、腐蚀性、滴落物等级、烟气毒性等级、气体酸度等级等检测项目;本次招标物资到货后组织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所有上述检测项目,检验细则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抽检不合格,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所造成的损失;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不少于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⑧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其他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建筑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3.3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7月24至207月2,每日10:00时至18:00时(北京,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需从对公账户汇入本公告所指定的账户。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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