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原县通讯管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阳数政批【2024】10号、阳行审建【2024】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GJZJK-GC-20240619项目名称:阳原县通讯管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该目共涉及县城内九条街道、四大镇及西沙河下的通讯管道,其中七孔梅花管:115618m,De110Pe管:3247.5m,1.5x1.8x1.4砖井:76座,1.2x1.5米圆井:533座,0.45x0.45x0.6手孔井:68座,接线井1x1x1:1座,路面拆除和恢复:35938.28㎡,光纤入地:44000m,光交箱:17个;建设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西宁路、龙泉路、弘州大道、西沙河至南湖公园南公厕、贸易街、西苑街、昌盛西街、昌盛东街、中苑路;化稍营镇;东城镇;揣骨疃镇;东井集镇;建设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一般专项债券资金;计划工期: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
12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1)阳原县通讯管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2)阳原县通讯管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子通信广电和市政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市政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查询)。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1)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通信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17:00:00至2024-08-05 17:00: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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