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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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公
2、项目名称: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819,213.93元
最高限价:6819213.93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名称: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监理项目;
5.2项目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4)023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58
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
5.3建设地点: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
5.4资金来源:争取政府资金及银行贷款;
5.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主要实施河道疏浚长度8.3km,堤防加固改造13km;建设生态护岸工程长度11.4km,其中新建护岸长度7.8km,改造和提升护岸长度3.6km;设置防冲坎20处,营造湿地3处,湿地面积5万㎡;新建滨水步道12km;设置防汛道路9.4km;支沟治理1.9km;改建 G311 连栾线三官庙至石庙街段5.02km;新建滨河南路2.2km。本项目为监理项目;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5.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9招标控制费率:根据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审核标准,建设工程投资(建安费)为90560.61 万元,本次监理费控制价为工程投资(建安费)的0.753%;
5.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须其中一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另一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08月0 至 2008月0,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栾川工服招标(2024)0230号 | 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监理项目 | 6819213.93 | 6819213.93 |
5.2项目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4)023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58
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
5.3建设地点: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
5.4资金来源:争取政府资金及银行贷款;
5.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主要实施河道疏浚长度8.3km,堤防加固改造13km;建设生态护岸工程长度11.4km,其中新建护岸长度7.8km,改造和提升护岸长度3.6km;设置防冲坎20处,营造湿地3处,湿地面积5万㎡;新建滨水步道12km;设置防汛道路9.4km;支沟治理1.9km;改建 G311 连栾线三官庙至石庙街段5.02km;新建滨河南路2.2km。本项目为监理项目;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5.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9招标控制费率:根据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审核标准,建设工程投资(建安费)为90560.61 万元,本次监理费控制价为工程投资(建安费)的0.753%;
5.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须其中一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另一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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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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