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位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已建8号泊位下游延长线上。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新建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和建设。
(1)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黑鲷230万尾,斑节对虾1300万尾,长毛对虾1500万尾,拟穴青蟹200万只,文蛤350万只,中国鲎150万只。放流苗种规格为: 黑鲷全长≥40mm,长毛对虾、斑节对虾苗种体长≥10mm、文蛤壳长≥10mm、中国鲎头胸甲宽5.4-6.0mm,拟穴青蟹头胸甲宽6-12mm。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黑鲷、斑节对虾、长毛对虾、拟穴青蟹、文蛤在三娘湾南离岸养殖区近岸区域进行放流,中国鲎在中山墩附近放流。增殖放流实施时,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4)进度要求
2025年5-9月一次性放流完成,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 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5)质量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的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1)鱼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死亡个体比例、伤残率、畸形率之和<5%;③病害:按照OlE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手册执行;
④药物残留: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2)虾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体色半透明、鲜艳或浅黄色,色素点明显体表及附肢体表光洁,无黏脏摄食胃肠饱满,摄食活跃活力虾体活泼,弹跳有力,逆水游动能力强;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死亡率之和≤5%;
③病害:下列任一细菌病、纤毛虫病或病毒不得检出:a)严重传染性弧菌病;b)寄生纤毛虫病;c)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d)对虾桃拉综合症病毒(TSV);e)斑节对虾杆状病毒(MBV);f)对虾黄头杆状病毒(YBV);g)对虾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HNV)。
④药物残留: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3)贝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壳面干净光滑,无附着生物,壳缘生长纹明显。气味具有该贝类特有的气味,无油味及其它异味。海水中活力强,爬行动作明显,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离水时双壳闭合有力。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空壳率≤5%,杂质率≤3%;
③药物残留:药残应符合NY5070-2002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NY5073-2006要求。
(4)蟹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将蟹苗放于洁净平底容器中,在自然光明亮处,目测形态、壳色、附肢和活力等,统计软壳、伤残率。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死亡率之和≤5%;
③病害:白斑综合征不得检出;
④药物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5)中国鲎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将鲎苗放于洁净平底容器中,在自然光明亮处,目测形态、活力、有无外伤和附着物等。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死亡率之和≤5%;
③药物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二):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一期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一期工程位于钦州港东航道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之间通航水域。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水域疏浚设计底高程取-15.1m,疏浚面积29.6公顷,疏浚量83.6万立方。
(1)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紫红笛鲷鱼苗100万尾,黄鳍鲷鱼苗100万尾,波纹巴菲蛤300万只,斧文蛤250万只,中国鲎50万只,黄鳍鲷标志鱼1000尾。放流苗种规格为:紫红笛鲷全长≥40mm,黄鳍鲷全长≥40mm,波纹巴菲蛤壳长≥10mm,斧文蛤壳长≥10mm,中国鲎头胸甲宽5.4-6.0 mm。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波纹巴菲蛤、斧文蛤放流至沙督岛南部海域,黄鳍鲷放流至大风江口,紫红笛鲷放流至三墩岛南部海域,中国鲎在中山墩附近放流。增殖放流实施时,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一期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4)进度要求
20 8-9月一次性放流完成,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 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5)质量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的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1)鱼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死亡个体比例、伤残率、畸形率之和<5%;③病害:按照OlE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手册执行;
④药物残留: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2)贝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壳面干净光滑,无附着生物,壳缘生长纹明显。气味具有该贝类特有的气味,无油味及其它异味。海水中活力强,爬行动作明显,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离水时双壳闭合有力。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空壳率≤5%,杂质率≤3%;
③药物残留:药残应符合NY5070-2002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NY5073-2006要求。
(3)中国鲎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将鲎苗放于洁净平底容器中,在自然光明亮处,目测形态、活力、有无外伤和附着物等。要求检测总数不少于100只;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死亡率之和≤5%;
③药物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三):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二期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二期工程位于钦州港东航道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之间通航水域。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水域疏浚设计底高程取-16.3m,疏浚面积约37.7万m2,疏浚总量约168.7万m3。
(1)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紫红笛鲷鱼苗100万尾,黄鳍鲷鱼苗100万尾,波纹巴菲蛤700万只,斧文蛤550万只,中国鲎100万只,斧文蛤标志贝5000只。放流苗种规格为:紫红笛鲷全长≥40mm,黄鳍鲷全长≥40mm,波纹巴菲蛤壳长≥10mm,斧文蛤壳长≥10mm,中国鲎头胸甲宽5.4-6.0 mm。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波纹巴菲蛤、斧文蛤放流至沙督岛南部海域,黄鳍鲷放流至大风江口,紫红笛鲷放流至三墩岛南部海域,中国鲎在中山墩附近放流。增殖放流实施时,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水域疏浚二期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4)进度要求
2025年5-9月一次性放流完成,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 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5)质量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的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1)鱼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死亡个体比例、伤残率、畸形率之和<5%;③病害:按照OlE水生动物疫病诊断手册执行;
④药物残留: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2)贝类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规格整齐,壳面干净光滑,无附着生物,壳缘生长纹明显。气味具有该贝类特有的气味,无油味及其它异味。海水中活力强,爬行动作明显,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离水时双壳闭合有力。
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空壳率≤5%,杂质率≤3%;
③药物残留:药残应符合NY5070-2002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NY5073-2006要求。
(3)中国鲎苗种质量控制
①感官质量:将鲎苗放于洁净平底容器中,在自然光明亮处,目测形态、活力、有无外伤和附着物等。②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死亡率之和≤5%;
③药物残留: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出。
(四):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新岭近岸海域,规划的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内。项目业主为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新建3个为1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1个为5万吨级通用泊位。
(1)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马氏珠母贝280万粒、长毛对虾2500万尾、拟穴青蟹50万只、中国鲎40万只、真鲷80万尾、紫红笛鲷50万尾、方格星虫50万尾。放流苗种规格为:贝类壳长≥10mm,长毛对虾苗体长≥10mm,拟穴青蟹头胸甲宽≥8mm,中国鲎头胸甲宽≥6.0 mm,真鲷、紫红笛鲷全长≥40mm,方格星虫全长≥10mm。
上述苗种的规格鲷科鱼类合格率不得低于95%,其他类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马氏珠母贝、长毛对虾、真鲷、紫红笛鲷、方格星虫放流至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白龙村南面海域,中国鲎、拟穴青蟹放流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增殖放流实施时,放流地点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招标范围
根据《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4)进度要求
20 8-12月,2025年1-12月分2个年度放流完成,可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投放 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5)质量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必须提供合法的水产苗种检疫证明。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的本地种的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①感观要求
虾苗:大小均匀,体色正常、甲壳光洁、附肢完整、健康、无畸形、活力强。
拟穴青蟹苗、中国鲎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鱼苗、方格星虫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游动活泼,无损伤,无畸形。
②可数指标:鲷科鱼类合格率不得低于95%,其他类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和体色异常率之和≤5%。
③疫病: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
④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它药物残留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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