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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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泉建招字〔2024〕084号的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C010052、闽发改备C0100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江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鲤园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江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148572.19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包含两个子项目,其中:
子项目一: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位于鲤城江南新区,该项目用地类别为二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78038m²,总建筑面积340471m²,其中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15310m²,配套办公建筑面积46650m²,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4586m²,地下室建筑面积43925m²,配套园区内道路、地面硬化、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并建有园区东侧道路(宽18米,长430米)、园区北侧道路(宽40米,长350米)等2条市政道路工程,园区北侧道路采用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园区东侧道路采用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照明、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子项目二:仙岩路(常泰路-站前大道)市政道路项目。项目起点常泰路,终点站前大道,道路长约1945米(其中:海天段长约281米,锦田段长约326米,站前西侧片区段长约1338米,不含光电产业园北侧段),红线宽度约40米,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5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等市政配套工程。
说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8572.19万元,其中子项目一估算总投资约133821.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022.76万元(含园区外道路工程4650.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24.68万元,预备费3460.27万元,建设期利息3713.60万元;子项目二估算总投资约14750.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4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0.46万元,基本预备费702.42万元。建安工程费以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子项目一的投融资合作、两个子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及子项目一的招商运营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合作期限:子项目一的整体合作期限为8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
;子项目二的建设期限为2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子项目一中符合申报泉州市级优质工程奖(刺桐杯)规模要求的单位工程须获得泉州市级优质工程奖(刺桐杯),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规模要求的单位工程须至少有一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33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2)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融资合作或项目运营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8月0
08时00分00秒至20
08月13日08时0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泉建招字〔2024〕084号的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C010052、闽发改备C0100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江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鲤园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江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148572.19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包含两个子项目,其中:
子项目一:鲤城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位于鲤城江南新区,该项目用地类别为二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78038m²,总建筑面积340471m²,其中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15310m²,配套办公建筑面积46650m²,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4586m²,地下室建筑面积43925m²,配套园区内道路、地面硬化、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并建有园区东侧道路(宽18米,长430米)、园区北侧道路(宽40米,长350米)等2条市政道路工程,园区北侧道路采用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园区东侧道路采用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照明、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子项目二:仙岩路(常泰路-站前大道)市政道路项目。项目起点常泰路,终点站前大道,道路长约1945米(其中:海天段长约281米,锦田段长约326米,站前西侧片区段长约1338米,不含光电产业园北侧段),红线宽度约40米,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5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等市政配套工程。
说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8572.19万元,其中子项目一估算总投资约133821.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022.76万元(含园区外道路工程4650.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24.68万元,预备费3460.27万元,建设期利息3713.60万元;子项目二估算总投资约14750.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4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0.46万元,基本预备费702.42万元。建安工程费以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子项目一的投融资合作、两个子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及子项目一的招商运营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合作期限:子项目一的整体合作期限为8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子项目一中符合申报泉州市级优质工程奖(刺桐杯)规模要求的单位工程须获得泉州市级优质工程奖(刺桐杯),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规模要求的单位工程须至少有一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33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2)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市政公用工程: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融资合作或项目运营任务仅能由联合体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负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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