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第四批9座充电项目施工以黑油计划函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由招标人所属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见20第四批充电站标段划分明细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采购项目涉及伊春、绥化、鸡西、双鸭山4家单位9座充电项目36把充电枪,施工图及拦标价已完成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总金额173.51万元,拟招标选取2家电力施工承包商。
2.3计划工期
单站施工工期不超过15天,排名第一承包商总施工期不超过30天,排名第二承包商总施工工期不超过35天,所有站点自合同签订后50天内要达到投运条件。中标单位应具备多站同时施工的能力,具体开工以所属分公司提报开工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伊春、绥化、鸡西、双鸭山4家单位9座充电项目36把充电枪;
中标排名第一:绥化办公楼、鸡西龙城花园酒店、双鸭山集贤人民医院3座充电项目,招标限价金额为88.23万元;
中标排名第二:伊春九峰山景区、五营汽车营地、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嘉荫恐龙地质公园、西城加油站、伊春职业学院6座充电站,招标限价金额为85.28万元;
需单独列表注明每座充电项目投标价格明细。
由招标人充电站所属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7付款方式及结算: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可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商业汇票比例不超过30%,且商业汇票期限应在90天以内。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甲方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20度资质审查合格的电力施工承包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或二或三级资质。(相关资质若发生变化,按住建部最新资质改革调整后对应的相应资质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至少具有 1 项 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 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现场负责人)需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承包商培训,提供合格证书,未参加培训的,需承诺在入场前自费集中参加培训并培训合格;否则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4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可以兼职担任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不应少于70%;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全过程在岗。施工单位需根据本标段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且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入场前办理完毕),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并提供除力工以外所有入场人员的近3个月任意月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3.7.5对于中标单位在该标段施工进场时,如拟准备入场人员名单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其他未完工标段人员重复,无法保证正常施工的;拟入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未通过省公司组织的承包商人员培训的,甲方在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其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该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0其他要求
3.10.1施工手续办理及验收: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电力接入等施工前期审批手续,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完成高压电力接入(高压电力接入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按照甲方或场地所有方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项目完工后,通过甲方及场地所有方的验收。办理政府部门验收手续,直至通过政府部门验收。(需提供承诺)
3.10.2入场材料质量。投标人应保证施工质量,包括电缆、变压器、混凝土等在内的所有入场材料应报甲方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入场材料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且不按甲方要求更换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月14 日至 2024 年 8 月2(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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