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已由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嘉湘﹝2024﹞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含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项目东至振兴北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利民路,北至东大路。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7.98亩,总建筑面积约2390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384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5184平方米),计划建设办公配套用房1栋,电子产业用房4栋,高端制造厂房2栋,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门卫、开闭所等附属用房。项目计划分二期实施:本次一期部分建设内容包括:1#楼、2#楼、4#楼,门卫、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用地面积3019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59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409.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5184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94852.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7307.93万元,本次招标的一期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9181.94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一期),包括1#楼、2#楼、4#楼、门卫、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的建筑、安装、公共部位装修、弱电智能化(安防)、其他设备(电梯、空调、充电桩)及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含永久水、永久电、华数、通信、二次供水、管道天然气、能效监测。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27个月,且合同签订后30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1月。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争创“南湖杯”优质工程。
(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安全标化要求:“省级”标化工程。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6.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1.6.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1.6.3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1.6.4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6.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3.2.4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即日起至209月19时00分止。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9月1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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