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徐州市20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丰县G237(北)点位)(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徐交执法〔2024〕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FXDTJC-G237(北)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徐州市20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工程(丰县G237(北)点位),在丰县G237(北)点位建设货车动态检测设施。主要包括建设称重区路面、动态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及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安全设施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等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421.80万元
2.1.4工期要求:6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9月3,计划完工日期:2011月2;试运行期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4FXDTJC-G237(北)SG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标段范围内路面施工、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2019年1月(系统交/竣工)至今,投标人需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2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应含石英式动态汽车衡)。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9年1月至今(系统交/竣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2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3.3.2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
(1)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9年1月至今(系统交/竣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2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
(4)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注:
1、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4. 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9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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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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