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为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昌市、南雄县、仁化县和始兴县境内
2.2项目类别:工程类
2.3项目估算:人民币3150.00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2.4 项目概述:
2.4.1本次采购为: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24-2025年2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走廊清理项目,该项目主要包含配电线路走廊清理、树木砍伐、修剪等劳务辅助施工。
2.5 招标范围:
对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承接的2024-2025年2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走廊清理、树木砍伐、修剪等开展劳务作业。具体项目以采购实施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2.6 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4个标段,报价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各标段之间不得兼中,具体为: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金额 (万元) |
□最高单价限价 R最高费率(%) |
入围成交家数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乐昌片区) |
500.00 |
100 |
1 |
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约定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2 |
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南雄片区) |
500.00 |
100 |
1 |
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约定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3 |
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仁化片区) |
1550.00 |
100 |
1 |
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约定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
4 |
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始兴片区) |
600.00 |
100 |
1 |
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约定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2.7 采购清单:见附件1“永安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最高综合单价”。
2.8 工期要求:按双方签订的单项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具体以实际工程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9 报价方式: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报价费率应保留小数点两位)。
2.10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为经采购需求单位审定属于成交单位具体实施的劳务工程量×永安公司2024-2025年配电线路走廊清理劳务分包最高综合单价(含税3%)×中标费率,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国家强制要求的费用按照相应要求计取。
2.11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2.12 招标结果有效期
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止,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招标估算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标段招标估算金额80 %的,延长该协议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招标估算金额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段招标估算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招标估算金额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13 其他说明
1、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列入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的中标分包商,不再承诺对应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有效期内中标资格。
2、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中标单位剩余份额的执行:由剩余中标单位均分。若剩余所有中标单位承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在不影响现有中标单位中标份额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启动补充招标,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2.14 承包方式:劳务分包。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消耗性材料、辅助工器具、施工进场、利润、税金等。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人和实施单位的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品类信息”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的单位。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投标人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6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7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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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所有标段 |
2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取得持双证(高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或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注:如项目负责人是二级建造师,需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月2
17时00分00秒至20
09月0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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