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6
招标编号:JSTC
一、招标条件
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20大宗药品采购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20大宗药品采购,包括产品的结构性能、制造运输等。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使用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标段1:盐酸预估数量120吨
标段2:氢氧化钠预估数量65吨
标段3:氨水预估数量3000桶(20kg/桶)
标段4:次氯酸钠预估数量400桶(25kg/桶)
标段5:亚硫酸氢钠预估数量120袋(25kg/袋)
标段6:水合肼预估数量200桶(25kg/桶)
标段7:石油醚预估数量300瓶(500ml/瓶)
标段8:聚氯化铝(工业废水)预估数量1200袋(25kg/袋)
标段9:聚氯化铝(预处理)预估数量400袋(25kg/袋)
标段10:聚丙烯酰胺(工业废水),预估数量80袋(25kg/袋,阳离子型)
标段11:聚丙烯酰胺(预处理),预估数量60袋(25kg/袋,阴离子型)
标段12:异噻唑啉酮衍生物,预估数量2400桶(25kg/桶)
标段13:缓蚀剂,预估数量1100桶(25kg/桶)
标段14:阻垢缓蚀剂,预估数量1000桶(25kg/桶)
标段15:反渗透阻垢剂,预估数量10桶(22.7kg/桶,十一倍浓缩液)
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孙家沟镇牧塔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盐酸(JSTCC2400324492-1)
标段2:氢氧化钠(JSTCC2400324492-2)
标段3:氨水(JSTCC2400324492-3)
标段4:次氯酸钠(JSTCC2400324492-4)
标段5:亚硫酸氢钠(JSTCC2400324492-5)
标段6:水合肼(JSTCC2400324492-6)
标段7:石油醚(JSTCC2400324492-7)
标段8:聚氯化铝(工业废水)(JSTCC2400324492-8)
标段9:聚氯化铝(预处理)(JSTCC2400324492-9)
标段10:聚丙烯酰胺(工业废水)(JSTCC2400324492-10)
标段11:聚丙烯酰胺(预处理)(JSTCC2400324492-11)
标段12:异噻唑啉酮衍生物(JSTCC2400324492-12)
标段13:缓蚀剂(JSTCC2400324492-13)
标段14:阻垢缓蚀剂(JSTCC2400324492-14)
标段15:反渗透阻垢剂(JSTCC2400324492-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盐酸(JSTCC2400324492-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盐酸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2:氢氧化钠(JSTCC2400324492-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氢氧化钠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3:氨水(JSTCC2400324492-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氨水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4:次氯酸钠(JSTCC2400324492-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次氯酸钠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5:亚硫酸氢钠(JSTCC2400324492-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亚硫酸氢钠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6:水合肼(JSTCC2400324492-6)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水合肼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7:石油醚(JSTCC2400324492-7)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石油醚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无自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标段8:聚氯化铝(工业废水)(JSTCC2400324492-8)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聚氯化铝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9:聚氯化铝(预处理)(JSTCC2400324492-9)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聚氯化铝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0:聚丙烯酰胺(工业废水)(JSTCC2400324492-10)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聚丙烯酰胺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1:聚丙烯酰胺(预处理)(JSTCC2400324492-1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聚丙烯酰胺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2:异噻唑啉酮衍生物(JSTCC2400324492-1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异噻唑啉酮衍生物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3:缓蚀剂(JSTCC2400324492-1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缓蚀剂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4:阻垢缓蚀剂(JSTCC2400324492-1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阻垢缓蚀剂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5:反渗透阻垢剂(JSTCC2400324492-1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材料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的供货支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家不同电厂(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反渗透阻垢剂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页等;
2.3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并提供委托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投标人可于208月28:30时至209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9月18: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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