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2024-2027年长庆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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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4 - 2027 年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招标,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车辆行驶环境主要为 草原、丘陵、沙漠、山地 地区。投标人为现场施工队伍生产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建设方协调和小件工具及材料运输等提供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区域为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车辆类型为越野车、皮卡车、双排车,预计使用 303 台(具体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确定),预估项目总金额约 1305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相关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车辆使用台数、结算方式等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招标车辆约303台。其中:越野车2个标段约103台,皮卡车1个标段约110台,双排车1个标段约90台。各标段车型要求及投标限价具体如下表: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单台最高投标
限价(元) 估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
数量
1 越野车约20台
1.车辆原值:50-6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驱动方式:四驱
5. 座位:5座或7座
6. 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528元/天 1250 2
2 越野车约83台
1.车辆原值:35-4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驱动方式:四驱
5. 座位:5座或7座
6. 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482元/天 4600 4
3 皮卡车约110台
1.车辆原值:15-18(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增压1.95升,带T
3.驱动方式:四驱 334元/天 4200 4
4 双排车约90台
1.车辆原值:10-14(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2.495升,可带T
3.货箱长度:≥2.5米
4.额定载重:≥1.25吨
5. 轮数:6轮 284元/天 3000 4
注:本方案所称双擎动力车型特指以丰田、本田为代表的,配有电动引擎和汽油引擎的混合动力汽车,该车型不配备外接充电端口,通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能量回收技术向电池充电,实现高效、环保和可靠的行驶性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服务标准:
(一)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车辆行驶年限不超过3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身无大修和变形等状况,或者承诺购买新车。
(2)标段1、标段2在进行工作量分配时,招标人提出使用双擎动力车型的,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双擎动力车型。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压检测仪、消防设施、皮卡车副驾驶侧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车辆监控系统由招标人负责)。
(6) 若用车单位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中标人应免费加装不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如果需要加装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后斗篷归用车单位所有。若用车单位提出双排车加改油箱需求的,中标人应免费加改容量不少于100升的油箱。
(7)轮胎自生产之日起5年,或轮胎累计行驶6万公里,中标人应更换轮胎,更换周期以5年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用车单位有权根据轮胎实际磨损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轮胎。
(8)中标人需按用车单位要求将车辆配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到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等)。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职业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驾驶员到岗需向用车单位提供半年内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接受用车单位的培训。
(5)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学会使用渤海钻探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调度任务出车、收车;对于驾驶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驾驶员,要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的充电方法。
(6)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驾驶员,由于更换驾驶员影响用车单位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罚中标人3天车辆台班费。
(7)驾驶员如果未按照调度任务私自出车,或调整车辆里程、骗取燃油的,用车单位有权利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并视情节对中标人作出额外处罚。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用车需求计划、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时提供满足用车单位生产保障的用车服务;
(2)中标人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无安全隐患,运行完好率100%。承担所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执行用车单位的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4)为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中标人需在车辆服务区内建立应急服务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保障方案。
(5)中标人收到工作量分配通知单3内与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安排车辆到位。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不提供车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服务地点: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在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的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
服务履行过程中,用车单位可根据市场开发和生产需求情况,在渤海钻探各国内市场区域调派车辆。中标人根据用车单位生产经营实际部署,可以调派服务车辆至用车单位新的施工作业区域,执行用车单位在新区域的服务价格、结算标准和付款方式等(如果在新区域内无对应车型的服务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并变更合同相关条款;若中标人不同意调整到新的服务区域市场,则3日内向用车单位出具书面函告知放弃在新区域的服务权利(否则视为放弃服务权利),用车单位退回不服从调配的车辆并结算已服务的工作量。
4、服务期限:自2010月起至2027年9月3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条件:该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如投标人数量不足,可直接开标评标。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3 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 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皮卡车、双排车车型的投标人,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须具有货运资质。
4、设备人员要求:
车辆要求(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车辆行驶年限不超过3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身无大修和变形等状况,或者承诺购买新车。
(2)标段1、标段2在进行工作量分配时,招标人提出使用双擎动力车型的,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双擎动力车型。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压检测仪、消防设施、皮卡车副驾驶侧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车辆监控系统由招标人负责)。
(6) 若用车单位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中标人应免费加装不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如果需要加装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后斗篷归用车单位所有。若用车单位提出双排车加改油箱需求的,中标人应免费加改容量不少于100升的油箱。
(7)轮胎自生产之日起5年,或轮胎累计行驶6万公里,中标人应更换轮胎,更换周期以5年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用车单位有权根据轮胎实际磨损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轮胎。
(8)中标人需按用车单位要求将车辆配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到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等)。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驾驶员要求(提供承诺书)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职业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驾驶员到岗需向用车单位提供半年内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接受用车单位的培训。
(5)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学会使用渤海钻探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调度任务出车、收车;对于驾驶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驾驶员,要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的充电方法。
(6)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驾驶员,由于更换驾驶员影响用车单位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罚中标人3天车辆台班费。
(7)驾驶员如果未按照调度任务私自出车,或调整车辆里程、骗取燃油的,用车单位有权利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并视情节对中标人作出额外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无有责重大交通事故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最新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有效2024-08-31 08:00:00 至 2024-09-06 23:59:59(北京)。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4 - 2027 年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招标,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车辆行驶环境主要为 草原、丘陵、沙漠、山地 地区。投标人为现场施工队伍生产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建设方协调和小件工具及材料运输等提供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区域为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车辆类型为越野车、皮卡车、双排车,预计使用 303 台(具体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确定),预估项目总金额约 1305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相关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车辆使用台数、结算方式等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招标车辆约303台。其中:越野车2个标段约103台,皮卡车1个标段约110台,双排车1个标段约90台。各标段车型要求及投标限价具体如下表: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单台最高投标
限价(元) 估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
数量
1 越野车约20台
1.车辆原值:50-6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驱动方式:四驱
5. 座位:5座或7座
6. 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528元/天 1250 2
2 越野车约83台
1.车辆原值:35-4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驱动方式:四驱
5. 座位:5座或7座
6. 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482元/天 4600 4
3 皮卡车约110台
1.车辆原值:15-18(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增压1.95升,带T
3.驱动方式:四驱 334元/天 4200 4
4 双排车约90台
1.车辆原值:10-14(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2.495升,可带T
3.货箱长度:≥2.5米
4.额定载重:≥1.25吨
5. 轮数:6轮 284元/天 3000 4
注:本方案所称双擎动力车型特指以丰田、本田为代表的,配有电动引擎和汽油引擎的混合动力汽车,该车型不配备外接充电端口,通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能量回收技术向电池充电,实现高效、环保和可靠的行驶性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服务标准:
(一)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车辆行驶年限不超过3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身无大修和变形等状况,或者承诺购买新车。
(2)标段1、标段2在进行工作量分配时,招标人提出使用双擎动力车型的,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双擎动力车型。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压检测仪、消防设施、皮卡车副驾驶侧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车辆监控系统由招标人负责)。
(6) 若用车单位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中标人应免费加装不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如果需要加装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后斗篷归用车单位所有。若用车单位提出双排车加改油箱需求的,中标人应免费加改容量不少于100升的油箱。
(7)轮胎自生产之日起5年,或轮胎累计行驶6万公里,中标人应更换轮胎,更换周期以5年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用车单位有权根据轮胎实际磨损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轮胎。
(8)中标人需按用车单位要求将车辆配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到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等)。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职业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驾驶员到岗需向用车单位提供半年内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接受用车单位的培训。
(5)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学会使用渤海钻探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调度任务出车、收车;对于驾驶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驾驶员,要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的充电方法。
(6)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驾驶员,由于更换驾驶员影响用车单位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罚中标人3天车辆台班费。
(7)驾驶员如果未按照调度任务私自出车,或调整车辆里程、骗取燃油的,用车单位有权利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并视情节对中标人作出额外处罚。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用车需求计划、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时提供满足用车单位生产保障的用车服务;
(2)中标人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无安全隐患,运行完好率100%。承担所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执行用车单位的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4)为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中标人需在车辆服务区内建立应急服务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保障方案。
(5)中标人收到工作量分配通知单3内与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安排车辆到位。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不提供车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服务地点: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在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的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
服务履行过程中,用车单位可根据市场开发和生产需求情况,在渤海钻探各国内市场区域调派车辆。中标人根据用车单位生产经营实际部署,可以调派服务车辆至用车单位新的施工作业区域,执行用车单位在新区域的服务价格、结算标准和付款方式等(如果在新区域内无对应车型的服务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并变更合同相关条款;若中标人不同意调整到新的服务区域市场,则3日内向用车单位出具书面函告知放弃在新区域的服务权利(否则视为放弃服务权利),用车单位退回不服从调配的车辆并结算已服务的工作量。
4、服务期限:自2010月起至2027年9月3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条件:该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如投标人数量不足,可直接开标评标。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3 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 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皮卡车、双排车车型的投标人,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须具有货运资质。
4、设备人员要求:
车辆要求(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车辆行驶年限不超过3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身无大修和变形等状况,或者承诺购买新车。
(2)标段1、标段2在进行工作量分配时,招标人提出使用双擎动力车型的,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双擎动力车型。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压检测仪、消防设施、皮卡车副驾驶侧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车辆监控系统由招标人负责)。
(6) 若用车单位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中标人应免费加装不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如果需要加装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后斗篷归用车单位所有。若用车单位提出双排车加改油箱需求的,中标人应免费加改容量不少于100升的油箱。
(7)轮胎自生产之日起5年,或轮胎累计行驶6万公里,中标人应更换轮胎,更换周期以5年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用车单位有权根据轮胎实际磨损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轮胎。
(8)中标人需按用车单位要求将车辆配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到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等)。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驾驶员要求(提供承诺书)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职业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驾驶员到岗需向用车单位提供半年内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并接受用车单位的培训。
(5)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学会使用渤海钻探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调度任务出车、收车;对于驾驶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驾驶员,要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的充电方法。
(6)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驾驶员,由于更换驾驶员影响用车单位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罚中标人3天车辆台班费。
(7)驾驶员如果未按照调度任务私自出车,或调整车辆里程、骗取燃油的,用车单位有权利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并视情节对中标人作出额外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无有责重大交通事故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最新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有效2024-08-31 08:00:00 至 2024-09-06 23:59:59(北京)。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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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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