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大庆)文化集团集成型光伏备电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06-06-04D-2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注册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金额46.08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52.07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兼投不兼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
采购物资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预算总价(万元) |
含税预算总价(万元) |
1 |
包1 |
锂电池及BMS系统60KWh |
套 |
3 |
110088.50 |
13% |
33.03 |
37.32 |
2 |
包2 |
光伏储能逆变器(支架式) |
个 |
3 |
6637.17 |
13% |
1.99 |
2.25 |
3 |
储能一体柜(柜内包含空调及消防配套) |
套 |
3 |
11415.93 |
13% |
3.42 |
3.87 |
|
4 |
光伏板(含支架) |
片 |
66 |
1157.15 |
13% |
7.64 |
8.63 |
|
总价合计 |
46.08 |
52.07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参选人的不含税单价超过不含税上限单价,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集成型光伏备电设备,包括锂电池及BMS系统、光伏板、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一体柜等。
2.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内将到货、安装并调测完成。
2.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质保期: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范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选人须提供设备免费维修、设备免费拆卸安装、设备维护及运输费用,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服务。)
2.6合同签订方式:固定金额合同。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07月0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注:
(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自2021年07月0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如参选为代理商需提供参选人业绩,制造商业绩无效;
(3)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6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包1: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应答核心产品(锂电池)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1月(含)之后,检测结果须为合格。注:送检单位为参选人或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商。
包2: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应答核心产品(光伏板)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1月(含)之后,检测结果须为合格。注:送检单位为参选人或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商。
3.8包1:应答参选人须是应答核心产品(锂电池)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注: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
1)制造商进行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即可;
2)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代理授权函。
包2:应答参选人须是应答核心产品(光伏板)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注: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
1)制造商进行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即可;
2)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代理授权函。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2008月217时00分至2009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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