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干线管道路由均位于泸州市境内。线路起于纳溪区东升街道在役纳溪输气站,终于合江县大桥镇佛荫输气站,全长34.80km。管径D508,设计压力4.0MPa,设计输量10×108Nm3/a。串联纳溪站(在役)、龙车站(新建)、佛荫站(在役)。沿线途经合江县、江阳区、纳溪区3个区县;东升街道、新乐镇、丰乐镇、龙车镇、分水岭镇、黄蚁镇、大桥镇7个乡镇;沿线穿越高速3次,国道1次,其他主要公路8次。其中纳溪站(在役)-龙车站(新建)段宏观上与在役两佛复线并行。
我项目部承揽的二标段主要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黄舣镇,江阳区地貌由浅丘、平坝、河谷组成。平均海拔高度 280m。海拔最高点石棚镇雪顶山,高 度649m,最低点弥陀镇沙鱼,高度220m,相对高差 429m。地形呈哑铃状,属盆地浅丘区,具 有“八丘一坝一分水”的地貌特征。主要工作量新建D508x6.4mm输气干线9.19km,D89x5mm支线5.98km。顶管穿越G4215成自泸高速一次(70m)。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7km作业带扫线、管沟开挖、回填、水工保护、施工便道修筑、地貌恢复等土建工程。
材料采购界面:套管、三桩、警示带等材料均由招标人购买,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采购,施工过程中若有变化,根据计价依据进行结算。
标段(标包)划分:/
7km作业带扫线、管沟开挖、回填、水工保护、施工便道修筑、地貌恢复等土建工程。
估算金额:5100000元,含税9%。。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月3(计划竣工日期),完工日期暂定2025年4月3。
2.4 建设地点:泸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 工程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且许可范围是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 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3.6 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3)、《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承诺书》(附件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附件1)、《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附件6)方可进行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八)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具有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放的管理人员从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不可替换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者上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9月至209月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9月2 8:30:00(北京,24小时制)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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