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原证券大厦项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招标人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大厦项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2.招标编号:豫工程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总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3㎡,总建筑面积95829.74㎡,其中地上部分为59993.87㎡,地下部分35835.87㎡;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2层,地下4层。本项目为中原证券办公场所,其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定位旨在打造一个现代、简约、适用经济、智能化的办公场所,同时满足企业所属不同业务板块的职能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总投资约1.5亿元。
5.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C3-06地块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7.1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上各层所有使用功能空间;地下一层电梯厅、接待大堂、贵宾落客区等区域;地下二、三、四层核心筒及周边等所有区域电梯厅等区域;以上区域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以及按照行业通用做法应包含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7.2招标内容:
(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全过程中的概念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扩初(深化)设计(含装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审、修改变更工作;施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答疑等配合工作;施工期间设计代表驻场服务及材料及设备选型指导、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区域内的机电二次设计(含消防)、装饰设计、灯光设计、艺术品设计、康体、厨房、室内景观绿植、标识标牌设计(含地下车库)、家具、洁具、软装的设计与选型等相关内容以及甲方委托的设计内容(楼宇智能化设计、数据机房等)的配合服务工作。
包含设计区域内的整体室内空间氛围营造、室内空间墙顶地,装饰饰面与主体结构结合的二次装饰结构设计(隐蔽工程的详图中标明详细的各种所用材料的骨架的规格型号名称以及连接方式),设计区域内的新增墙体构造设计,墙面中的门及五金件。
包含电梯外部呼梯按钮、到站指示灯、电梯门选型建议以及轿厢内饰设计,包含设计区域中空间所有的智能化、可视的机电末端、电气井内配电箱后端照明配电设计、开关选型、室内灯光测算和布置,空调设备末端选型、植物配置、固定家具设计详图、活动家具选型建议、设计区域的标识设计、活动装置品等涉及公共空间感观的物品提出选型和布置,所有能完全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图纸和资料。
以上描述未包含但按照行业通用做法应包含的,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3成果要求:设计成果要求和设计深度要求遵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规定。
8.质量要求:
8.1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经济合理及时限性负责;
8.2满足绿建二星、满足 WELL 健康建筑金级标准要求、满足5A甲级写字楼要求。
8.3满足“鲁班奖”创优的要求(注:鲁班奖要求工程精装修交付使用一年后方能评选,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争创鲁班奖)。
9.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历天;其中概念设计2历天、方案设计5历天,扩初设计4历天,施工图设计3历天。
1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鲁班奖创优配合服务期满之日止。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期、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配合服务期、鲁班奖创优配合服务期等。
10.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对设计周期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对设计单位的要求。
10.2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配合服务期: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配合服务期内按要求人数的驻场服务。
10.3鲁班奖创优配合服务期:鲁班奖创优配合服务期限内须根据创优需要提供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创优文件的制定、用章配合服务等。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下述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近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体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办公楼、酒店或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体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类(办公楼、酒店或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对应应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未在暂停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显示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规定,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提供承诺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至少应包含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要求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下述资格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其中至少1个成员单位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外)提供施工图设计的相应资格(或资质)和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等,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联合体成员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其它境外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所属区域(或国家)的相关资质文件;
3.2.2 财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投标人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应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它境外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近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4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体建筑装饰设装修计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办公楼、酒店或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体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类(办公楼、酒店或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3.2.5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未在暂停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显示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它境外企业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规定,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提供承诺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境外企业可不提供)】。
3.2.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至少应包含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要求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它境外企业可不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第2、第3、第4但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1)取得中标人资格的,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不另外给予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中标人须承担综合得分从高到底排序第2、第3、第4名投标人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2)第2名补偿15万元,第3名补偿10万元,第4名补偿5万元。
(3)其他投标人不再给予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9月至209月1(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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