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路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64号)、《关于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3〕27号)、《 关于昝岗片区N10、N11路南延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投资〔2022〕73号)、《关于昝岗片区N10、N11 路南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3〕35号)、《关于开展昝岗片区N5路北延、E38路东 延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74号)《关于昝岗片区N5路北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片区整体供热(冷)、燃气工程由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的30%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直埋部分由政府先行投资,并计入政府应承担部分。其余工程全部为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项目分为3个项目包,分别为: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昝岗片区N10、N11南延工程(一期)项目、昝岗片区N5路北延工程项目;各包件项目概况如下:
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组合排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昝岗片区N10、N11南延工程(一期)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昝岗片区N5路北延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隧道(含机电系统)、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通信组合排管、热力工程、燃气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中标,中标额29446.356534万元,合同工期54历天,开工日期为202月2。
2.2招标范围: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 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执行相对应产品的最新国标,以项目工程师批准合格为准。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同时满足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纳税人身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9月 5 日11时至2027年9月 10 日11时(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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