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支持智慧学工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合作智慧学工系统项目的采购内容主要为:智慧学工系统服务器及学工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通过系统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支持学生线上完成多种项目缴费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项目预算含增值税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硬件在合同签署完成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硬件架设;软件在合同签署完成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所有软件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具体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开标前近3个月的被邀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信要求如下:1.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应答文件开启当日、应答文件递交
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一)及(二)(附件),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中小企业无拖欠账款承诺书》(附件),并加盖公章。9.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9月0
至 20
09月1
,每天
9:00至12:00,
13:0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
09月1
09点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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