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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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本项目估算金额280万元,资金来源为检测费,拟招标选取4家检测机构。招标人保证所有中标单位至少有一个检测项目,分配原则按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配份额,具体如下:
第一名:319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哈尔滨分公司226座加油站、1座油库,佳木斯分公司93座加油站、2座油库;
第二名:261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齐齐哈尔分公司156座加油站、2座油库,鸡西分公司65座加油站、1座油库,鹤岗分公司40座加油站;
第三名:218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绥化分公司106座加油站、1座油库,黑河分公司57座加油站、2座油库;大庆分公司55座加油站;
第四名:196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牡丹江分公司95座加油站、1座油库,双鸭山分公司65座加油站、1座油库,七台河分公司36座加油站、1座油库;大兴安岭、伊春分公司所属库站的地下水、噪声检测项目。
当有效投标人N小于等于4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推荐N-1名中标候选人,剩余份额重新招标,当N-1等于0时否决所有投标。
中标单位在现场服务时应服从所在地分公司及油库、加油站管理人员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中标单位,甲方有权解除该单位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的检测标准、方式、频次、项目进行检测服务,若发生因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方式不规范、检测频次不足、检测不及时、数据逻辑不合规等原因造成招标人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当负责赔偿。
综合评分低于70分的投标人不能中标。
2.2招标范围: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项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与各地市分公司进行对接,统筹安排所属区域内的油库、加油站环境监测工作;
中标单位需统筹安排计划,按时主动到现场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负责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对接,确保监测工作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认可。
中标单位要有进度计划及保障技术组织措施,周期控制程序科学合理,针对油库、加油站的特点制订整体的检测计划。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
加油站、油库各检测项目价格上限见下表(价格包含6%增值税):
序号 库站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价格上限
(单站/单库价格)
(单位:元)
1 加油站 油气回收系统三项指标检测(液阻、气液比、密闭性)、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泄漏值整体包干检测项目。 年 2000
2 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校准 年 1200
3 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气筒浓度(非甲烷总烃) 年 600
4 地下水 半年 800
5 噪声 季度 500
6 储油库 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整体包干。
(废气检测包括油气回收系统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装置排气筒等有组织排放,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罐车底部发油快速接头泄漏点(滴洒量)等无组织排放;废水检测包括总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等。)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中要求的频次执行 15000
7 动静密封点数量≥2000点的油库LDAR检测;单点位价格。 动密封点半年、
静密封点一年 1
8 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等)。 年 2500
合计 22601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无分项报价的;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投标人须对价格表内8个检测项目单价分别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必须按各检测项目单价的最高限价进行整体下浮,即8项单价下降幅度(百分比)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一项或几项降价幅度不一致的情况,投标将会被否决。本项目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合计。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包括6%增值税以及服务所需采样、设备、人工、管理、材料、交通、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该项检测所需全部费用。
2.6结算: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所属地市分公司签订合同。各分公司按照中标单位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据实进行结算,中标单位开具税率6%的增值税发票。因库站部分检测项目需要按月度、季度、半年为频次开展,为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待中标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合同期满后3内,由分公司、省公司共同对中标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检测工作质量进行审核评价,合格后支付全部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1.3.具有有效的CMA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累计完成50万以上检测项目的经历,以合同作为依据。
3.3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查)。
3.3.3.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查)。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3.4.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未发生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事件,未发生质量问题、数据造假问题。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3.4.1. 具备独立实验室,选用的检测分析方法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4.2.主要仪器、设备投入计划合理,针对油库、加油站的特殊检测环境使用专门的设备,并在检定周期内。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4.3.有专门的从业技术人员、设备、车辆。数量充足,满足跨多地市同时开展监测工作的要求。为保证检测质量,投标单位人员总数量12人以上,其中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样人员应不少于4人,检测人员应不少于6人,以投标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依据。
3.4.4.实验室设置在黑龙江省以外地区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样品保存、流转、跨省运送样品等必备硬件条件(需提供物流运输车辆信息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等相关证据),满足“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不超过8小时;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不超过 48小时”的要求,确保样品分析测试不受影响。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承诺。
3.4.5.有完善的现场检测安全保障措施,提供HSE作业计划书并按规操作;
3.4.6.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监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9月1至 209月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本项目估算金额280万元,资金来源为检测费,拟招标选取4家检测机构。招标人保证所有中标单位至少有一个检测项目,分配原则按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配份额,具体如下:
第一名:319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哈尔滨分公司226座加油站、1座油库,佳木斯分公司93座加油站、2座油库;
第二名:261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齐齐哈尔分公司156座加油站、2座油库,鸡西分公司65座加油站、1座油库,鹤岗分公司40座加油站;
第三名:218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绥化分公司106座加油站、1座油库,黑河分公司57座加油站、2座油库;大庆分公司55座加油站;
第四名:196座加油站、3座油库,具体包括:牡丹江分公司95座加油站、1座油库,双鸭山分公司65座加油站、1座油库,七台河分公司36座加油站、1座油库;大兴安岭、伊春分公司所属库站的地下水、噪声检测项目。
当有效投标人N小于等于4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推荐N-1名中标候选人,剩余份额重新招标,当N-1等于0时否决所有投标。
中标单位在现场服务时应服从所在地分公司及油库、加油站管理人员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中标单位,甲方有权解除该单位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的检测标准、方式、频次、项目进行检测服务,若发生因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方式不规范、检测频次不足、检测不及时、数据逻辑不合规等原因造成招标人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当负责赔偿。
综合评分低于70分的投标人不能中标。
2.2招标范围:20加油站、油库环境检测项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与各地市分公司进行对接,统筹安排所属区域内的油库、加油站环境监测工作;
中标单位需统筹安排计划,按时主动到现场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负责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对接,确保监测工作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认可。
中标单位要有进度计划及保障技术组织措施,周期控制程序科学合理,针对油库、加油站的特点制订整体的检测计划。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
加油站、油库各检测项目价格上限见下表(价格包含6%增值税):
序号 库站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价格上限
(单站/单库价格)
(单位:元)
1 加油站 油气回收系统三项指标检测(液阻、气液比、密闭性)、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泄漏值整体包干检测项目。 年 2000
2 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校准 年 1200
3 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气筒浓度(非甲烷总烃) 年 600
4 地下水 半年 800
5 噪声 季度 500
6 储油库 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整体包干。
(废气检测包括油气回收系统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装置排气筒等有组织排放,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罐车底部发油快速接头泄漏点(滴洒量)等无组织排放;废水检测包括总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等。)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中要求的频次执行 15000
7 动静密封点数量≥2000点的油库LDAR检测;单点位价格。 动密封点半年、
静密封点一年 1
8 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等)。 年 2500
合计 22601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无分项报价的;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投标人须对价格表内8个检测项目单价分别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必须按各检测项目单价的最高限价进行整体下浮,即8项单价下降幅度(百分比)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一项或几项降价幅度不一致的情况,投标将会被否决。本项目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合计。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包括6%增值税以及服务所需采样、设备、人工、管理、材料、交通、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该项检测所需全部费用。
2.6结算: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所属地市分公司签订合同。各分公司按照中标单位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据实进行结算,中标单位开具税率6%的增值税发票。因库站部分检测项目需要按月度、季度、半年为频次开展,为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待中标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合同期满后3内,由分公司、省公司共同对中标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检测工作质量进行审核评价,合格后支付全部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1.3.具有有效的CMA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累计完成50万以上检测项目的经历,以合同作为依据。
3.3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查)。
3.3.3.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查)。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3.4.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未发生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事件,未发生质量问题、数据造假问题。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3.4.1. 具备独立实验室,选用的检测分析方法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4.2.主要仪器、设备投入计划合理,针对油库、加油站的特殊检测环境使用专门的设备,并在检定周期内。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4.3.有专门的从业技术人员、设备、车辆。数量充足,满足跨多地市同时开展监测工作的要求。为保证检测质量,投标单位人员总数量12人以上,其中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样人员应不少于4人,检测人员应不少于6人,以投标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依据。
3.4.4.实验室设置在黑龙江省以外地区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样品保存、流转、跨省运送样品等必备硬件条件(需提供物流运输车辆信息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等相关证据),满足“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不超过8小时;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不超过 48小时”的要求,确保样品分析测试不受影响。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承诺。
3.4.5.有完善的现场检测安全保障措施,提供HSE作业计划书并按规操作;
3.4.6.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监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9月1至 209月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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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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