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甪胜路(甪直大道-海藏路)新建工程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项批〔2024〕4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15号批准,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北起甪直大道交叉口,南至海藏路交叉口,全长约1180米。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新建迎宾河桥一座(位于甪胜路和迎宾路交叉口南侧,为3×13m简支板梁桥)。工程造价约672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拟对甪胜路(甪直大道-海藏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SL-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排水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按发包人通知)。
2.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按照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争创市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2.6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按照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争创市级“平安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评价类型:施工。);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9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为准),项目经理在一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019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为准),项目总工在一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206月~208月或207月~209月或208月~2010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6 《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为2010月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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