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大数据调度平台技术研发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大数据调度平台 |
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大数据调度平台技术研发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所有系统功能通过甲方验收。本项目的研发计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研发计划为: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数据综合态势、数据融合分析两个分系统功能研发及上线,并达到甲方初步验收合格要求;第二阶段的研发计划为: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重大任务管理、统计分析报告、数据调度服务、通用支撑服务功能研发及上线,同时完成数据综合态势、数据融合分析迭代研发及上线,并达到甲方验收合格要求。
服务地点位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796.86万元(含税)。
(2)招标内容:实现数据汇聚,开展数据治理,实现数据综合态势、数据融合分析、重大任务管理、统计分析报告、数据调度服务、通用支撑服务六个子系统功能研发及上线,具体如下(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①数据综合态势子系统包括集团公司态势、子公司态势、租赁业务专题态势,集团公司态势包含集团总体态势、集团资产接收态势、集团资产管理态势、集团财务态势、集团运营态势、为军服务态势。子公司态势包含地产公司态势、旅发公司态势、农发公司态势、商服公司态势、资源开发公司态势、医疗健康公司态势、安防国际公司态势、文教公司态势、融通财务公司态势、融通财险公司态势、科研院态势、融信公司态势。租赁业务专题态势包含集团租赁业务总体运营态势和子公司(农发、旅发、地产)租赁业务运营态势。
②数据融合分析子系统包括资产数据融合分析、财务数据融合分析、运营数据融合分析、为军服务数据融合分析、子公司态势数据融合分析、租赁业务运营专题数据分析。其中,资产数据融合分析包含资产分布和接收、遗留问题管理、租赁改造管理、权证办理。财务数据融合分析包含集团经营分析、集团及子公司成本费用分析、现金流管理分析、集团规模分析、预算执行分析、运营财务管理分析。运营数据融合分析包含运营协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业务管理。
③重大任务管理子系统包括重大项目综合管理、项目跟踪管理、项目分布管理、项目重要程度管理、重大项目查询及统计,实现流程动态监控以及可视化界面管理的形式,实现对项目的数量、预算、重要程度、分布、进度进行精准把控和科学管理。
④统计分析报告子系统包括决策模板管理、数据分析验证、决策报告生成、数据表权限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用户权限管理。
⑤数据调度服务子系统包括实时数据资源调度服务(服务注册、服务发布、服务变更、服务撤销、服务申请、信息服务调用示例、服务审批、服务授权、配置管理)、非实时数据资源调度功能(数据源创建、配置数据交换节点、接入测试、运行联调、按照频度推送数据至前置节点、从前置节点取数据)、数据调度服务监控审计(节点任务监控、服务运营监控、服务调用监控、告警监控、日志监控、服务审计、统计分析、告警通知、服务测试、服务评价监控)、信息共享门户(门户首页、共享目录服务、信息资源申请审批、公共数据资源下载服务、信息资源使用反馈)。
⑥通用支撑服务子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工具(表单管理、数据填写、数据报送)、数据综合应用服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数据字典构建、数据采集治理、主数据治理、应用支撑产品)、集成框架(可视化开发集成平台、单点登录服务、认证服务、系统管理)、语音人际交互、接口服务(接口通信方式、接口规划)、数据仓库(数据表、字段标签、数据类型、取值范围、业务含义、ETL流程)、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权限、日志、备份、审计、监控、告警)。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需求实现方案。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
(4)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796.8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在整个项目周期内,中标人应派遣项目经理、需求分析师、架构师、运维工程师等人员(不少于5人)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驻场,驻场人员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打卡,项目成员每月汇报工作量及成果,并由招标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信息化类或大数据类】,累计合同份数不少于3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需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被认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和地域范围内)、被失信名单的。
(2)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及行政处罚的。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8)在招标过程及后续合作过程中能遵循项目资料保密的原则,避免项目相关信息和文件流失,能够维护采购人商业利益;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从2024-09-18 18:00:00起至2024-09-23 18:00:00止(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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