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联通机房灭火器及火灾防毒面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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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佛山联通机房灭火器及火灾防毒面具采购项目
1.2交货地点:广东联通融合仓;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
1.4采购预算:85140.00元(不含税)。
1.5质保期:为自采购方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3个月;
1.6采购内容:采购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 MT/3型(3kg))430个及火灾防毒面具(过滤式自救呼吸器(TZL30型))430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分项设置最高限价: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 MT/3型(3kg))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34元/套;火灾防毒面具(过滤式自救呼吸器(TZL30型))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4元/个;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3业绩要求:应答人具有近3年(2021年7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产品(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火灾防毒面具)销售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8万元(含)人民币。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生效为准(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或相关票据等其他证明材料(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文件),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结算单或相关票据等其他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模糊等,评审小组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4)电子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编号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4信誉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6禁入型黑名单/失信名单: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禁入型黑名单或广东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处于禁入期内的广东联通失信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7被通报围标串标行为的名单: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2.8应答人关系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9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本次比选核心产品(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火灾防毒面具)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原厂就同一型号产品(型号须提供原厂官网或说明书截图)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同一型号产品的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均视为无效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9月117:30至209月217:30(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项目概况
20佛山联通机房灭火器及火灾防毒面具采购项目
1.2交货地点:广东联通融合仓;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
1.4采购预算:85140.00元(不含税)。
1.5质保期:为自采购方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3个月;
1.6采购内容:采购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 MT/3型(3kg))430个及火灾防毒面具(过滤式自救呼吸器(TZL30型))430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分项设置最高限价: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 MT/3型(3kg))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34元/套;火灾防毒面具(过滤式自救呼吸器(TZL30型))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4元/个;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3业绩要求:应答人具有近3年(2021年7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产品(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火灾防毒面具)销售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8万元(含)人民币。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生效为准(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或相关票据等其他证明材料(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文件),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结算单或相关票据等其他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模糊等,评审小组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4)电子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编号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4信誉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6禁入型黑名单/失信名单: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禁入型黑名单或广东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处于禁入期内的广东联通失信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7被通报围标串标行为的名单: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2.8应答人关系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9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本次比选核心产品(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火灾防毒面具)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原厂就同一型号产品(型号须提供原厂官网或说明书截图)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同一型号产品的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均视为无效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9月117:30至209月217:30(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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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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