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顿村、原平等7处房建站区采暖管网改造工程
1.2采购人: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后查看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6采购项目概况: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顿村、原平等7处房建站区采暖管网改造工程。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顿村收费站、原平收费站、大盂养护工区、大营收费站、崞阳收费站、雁门关隧道管理站、新广武收费站已运行使用多年,为保证冬季供暖效果,对供暖管道及散热器老化锈蚀严重进行维修改造,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历天。
2.4建设地点: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6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7采购限价:人民币99.391331万元。
2.8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2010月118:00~2010月1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下同);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10月114:30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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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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