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西峡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立项文号为西发改字【2024】99号,项目代码:2407-411323-04-05-580593,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峡县宛高投绿润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新G312与八迭河交叉口西南角
2.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规模为3.6万吨/日,其中: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再生水利用规模1.6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4.8公里,中水管网31.061公里。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
2.4.2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3物资采购: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
第二标段:监理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7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3历天,施工工期54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包括施工工期(54历天)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自2020年01月0以来具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担任设计部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自2020年01月0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担任施工部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职正式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的12个月内,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职正式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的12个月内,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01月0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4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项目投标截止内,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格要求)。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6.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第二标段:监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
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况良好的,以注册算起);
3.5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10月100:00分至2011月09: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2011月09: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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