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延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延行审投资发[2024]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现对本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生态护岸:分为两段:第一段位于延西高速与长延高速下方,生态治理面积99.88亩;第二段位于杏子河何家沟移民新村附近,生态治理面积77.33亩。种植苗木主要为无芒雀草、石菖蒲、千屈菜、胶东卫矛等。(二)新建生态护坡:位于李家湾村下游观光路右侧,修建格宾石笼护脚5606.32立方米,混凝土联锁块护坡9897.27平方米,及孔内种植早熟禾等。
2.3计划工期:18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总投资:1252.35万元。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0月1
至20
10月2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20
11月0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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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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