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珠海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
(2)招标人: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注册后查看
(4)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225万元。(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单位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及采购结果使用单位对采购工程量(或金额)的承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发生量(或金额)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投标单位必须充分知悉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单位及采购结果使用单位的安排,并且接受上述条件。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违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单位责任。)
(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项目类别:服务类
(10)工期要求/服务:一年,未竣工工程项目保险公司需免费延期直至全部工程竣工。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标的物清单:本次招标标段数按照需求预测量及标段划分原则进行设置。
本项目具有隶属关系或分公司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是总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为唯一投标单位的承诺函并盖章,如果是分公司或下属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投标单位授权书和承诺书并盖章。(若出现隶属公司或同一总公司授权多个分公司同时投标的,所有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上限价 |
标书费/保证金 |
拟成交单位数量 |
中标比例 |
中标原则 |
1 |
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 |
225 |
1.8‰ |
无 |
1 |
100% |
综合评分 |
2、采购范围及内容
保险标的为承保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公司新签工程项目,新签工程项目,主要为南方电网的主网和配网基建、技改项目,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迁改、通信、光伏工程等,另外还有经市场投标获得的用户工程、新能源工程等项目等。预计年工程量约12.5亿元(南方电网工程为甲供主材)。
保险方案:详见下表。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拟投保金额(元) |
报价费率上限 |
|
责任限额 |
工程合同价(元) |
1,250,000,000.00 |
≤上限1.8‰ |
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
200,000,000.00 |
||
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
50,000,000.00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
8,000,000.00 |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
3,000,000.00 |
||
每次事故调查勘验责任限额 |
3,000,000.00 |
||
每次事故抢险救援责任限额 |
3,000,000.00 |
||
从业人员责任 |
从业人员每人责任限额 |
1,300,000.00 |
|
从业人员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
130,000.00 |
||
误工费用 |
300元/天/人,每次事故以90天为限,全年累计以180天为限 |
||
第三者责任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
8,000,000.00 |
|
第三者累计责任限额 |
150,000,000.00 |
||
第三者每人责任限额 |
1,300,000.00 |
||
第三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
130,000.00 |
||
误工费用 |
300元/天/人,每次事故以90天为限,全年累计以180天为限 |
||
免赔: |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 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后按100%给付。 |
||
特别约定: |
1、以下单位为本保险的共同被保险人: 1)工程项目总包人: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业主方,以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3)工程项目分包人,以工程分包合同为准; 4)工程监理单位,以工程监理合同为准; 5)所有从事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维护等工程项目的直接承包商和指定承包商和/或各级分包商; 以上所有各方为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权利和利益而投保。 2、保险期间內发生重大事故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及时通知保险人理赔人员在 24 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在可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性质、损失程度等的情况下,身故免2人安监证明,其它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理赔时无需提供安监证明,保险期间內累计身故超出4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安监证明。 3、本保单以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新签工程总量12.5亿元进行保费匡算,保险服务期满后根据实际开工工程量进行通算,并支付实际产生保费。 4、每份施工合同都为本保单构成要件,每个施工合同必须提前备案,对未备案的施工合同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5、施工合同期内因客观原因需停工的,投保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保险责任可暂时中止。复工后经甲方提出申请,保险责任按原合同工期递延。施工合同投保后因特殊原因取消的,保险人同意办理退保手续。 6、从业人员及第三者误工费300元/天/人,每次事故以90天为限,全年累计以180天为限。 7、本保单免赔: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后按100%给付。 |
注:1.上表中拟投保金额/数量为招标人估算数量,如实际投保金额/数量与上述拟投保金额/数量不一致,则按实际投保金额/数量执行,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报价费率(或单价)上限及报价保费上限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项目内容及需求:保险标的为承保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公司新签工程项目,新签工程项目,主要为南方电网的主网和配网基建、技改项目,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迁改、通信、光伏工程等,另外还有经市场投标获得的用户工程、新能源工程等项目等。预计年工程量约12.5亿元(南方电网工程为甲供主材)。
4.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完工工程保险公司需免费延期直至全部工程完工。
5.保险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未完工工程保险公司需免费延期直至全部工程完工。
(三)报价方式
采用投标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8‰)以下均为有效报价。
(四)合同签订
项目预估金额不代表最终成交金额,合同最终成交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本项目由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由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五)结算方式
保费结算:签订合同后先预付部分保费,按年度新签工程进行匡算,保险服务期满后根据实际开工工程量进行核算,并支付实际产生保费。
(六)框架执行管控规则
1.上一采购周期合同未到期的,使用单位若存在本专业尚未执行完毕合同,可以待该合同执行完毕后,再按照本期集中采购结果执行。
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其被废除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位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以此类推。
3.中标人无法履约情况处理方法:若存在市场禁入、退出或者无法正常履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补充招标。
如采购单位未能及时招取新的中标人等原因,招标结果有效期相应顺延,直到采购单位招取新的中标人为止。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框架未到期,实际采购量已达到框架金额100%,视实际工作情况,可签订补充协议,原则上补充协议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单位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报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单位被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及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4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投标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须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现在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险业务资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 |
|
2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 |
|
3 |
具有隶属关系或分公司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是总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为唯一投标单位的承诺函并盖章,如果是隶属公司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投标单位授权书(格式自拟)和承诺书并盖章。(若出现隶属公司或同一总公司授权多个分公司同时投标的,所有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暂停在奥粤公司投标资格12个月;投标限制期结束,同一投标人在新的投标中,若再次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无限期暂停其在奥粤公司的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月23日12时00分00秒至2010月217时00分00秒下载采购文件(逾期无法下载及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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