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一至四标段)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数政批【2024】30号、阳行审建【20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一至四标段);项目内容:1、本项目主要雨水管网25601m(干管管径DN600-DN1500,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N300);2、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22900m,管径DN600-DN1000;3、新增雨水蓄水池15座,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内光华路、昌盛西街、泥河湾大街、顺圣街、西宁路、平安街、府前街、弘州大道、龙泉路;建设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工期: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0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光华路市政、光华路绿化部分);二标段(西宁路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三标段(泥河湾大街市政、弘州大道市政、泥河湾大街绿化部分、弘州大道绿化部分);四标段(昌盛西街市政、平安街市政、顺圣街市政、府前街市政、龙泉路市政、昌盛西街绿化部分、府前街绿化部分)。(1)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各标段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2)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各标段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
(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给水、排水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1)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给水、排水工程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10:30至2024-10-30 17: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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