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备【2022】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北广场东片区地下市政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广场东片区地下市政工程及配套工程区域为南起陇海铁路,北至蔷薇河南侧河堤坡脚,东起碧桂巷,西至福利路。
2.1.2建设规模:
一、雨污分流改造
本次设计雨污分流项目为片区内道路及约4000户居民内部巷道雨污水改造(包含:现状管网沟渠清淤、现状管网沟渠拆建修复、新建雨污水管网、路面修复),现状污水泵站改造,新建雨水强排泵站等。具体内容如下:
1、对所有现状雨污水管网沟渠进行勘查、清淤、修复处理。
2、新建雨污水主管网,接收片区雨污水排入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3、原污水泵站增容改造,新建雨水强排泵站,满足片区排水需求。
4、根据各巷道大小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收集每户污水,巷道雨水管网管清淤、修复、新建,排入主管内。
二、道路新建、改造
本次设计道路包含沈圩路、夏弦路、聚贤路、沈西路、沈中路、福星路等片区内主要道路。
1、沈圩路改造起于铁路地涵,止于河堤路,道路长约661米。本次拓宽后机非混合车道宽12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路基等级满足城市次干路要求。
2、夏弦路新建起于规划的春诵巷,止于惠山路,长约239米,按规划红线建设,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3、片区内其他主要道路现状年久失修,破损较严重,对原有路基、路面修补,加固,新设沥青面层等。
道路新建、改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需进行深化设计。
四、其他具体详见方案设计。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689.65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限价:200万元。
2、施工费最高限价:10579.77万元。
3、支护费最高限价:1109.88万元,(钢板桩或其它支护方式,支护管道长度约2100米)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最终按实结算且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
4、暂列金额:800万元(暂列金额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支护费用等其他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73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
(1)设计工期6历天(含图纸审查),主管网设计工期3历天,并完成图纸审查工作;道路、支管网工期6历天,充分调研并征询相关部门及居民意见。
(2)施工周期:
第一阶段:雨水主管网及雨水强排泵站须在2025年4月30 日前完成;
污水主管网、污水泵站改造须在2025年9月3前完成。
第二阶段:雨污水管网及其他道路工程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2.1.5 其他 :本标段是在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招标范围: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北广场东片区地下市政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的勘察、采购、安装、施工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验收、移交等内容。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
2.2.1设计范围:
(1)本项目在发包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满足国家及连云港本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及验收。
(2)包含但不限于原有雨污水管网沟渠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新建雨水强排泵站、污水泵站改造、配套排水设施、道路工程及配套的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包括实施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驳工程的设计,以及项目报审、报批、施工期间等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
2.2.2施工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管网沟渠清淤修复拆建、新建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化粪池等、路面修复,现状污水泵站改造(含设备),新建雨水强排泵站(含设备)等;道路工程及配套的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报监、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
(2)其他工作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管网的开口申请、与市政道路、管网的接驳,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工程中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规划、环保、市政等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方检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3)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 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其他要求:
(1)本项目市政及配套工程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工作需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需满足工程设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图审查(含审查费)、施工、竣工图、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范围涉及的排水管网、道路、照明、通讯等设施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设计方案;
(6)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住建、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03月至20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月(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合格证明材料)为准;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项目投资额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类似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有登记信息,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截图)。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项目投资额为准。
(6)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6.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家(含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 项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计算。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3月?208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招标文件获取为:20 9 月 10 日至20 9月 19 日;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 :20 10 月 11 日 09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秦岭西段国有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2024-12-2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朔黄铁路2023年第十一批大中修项目经理部水玻璃招标公告 2024-12-28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4-12-28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76批服务项目(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27
-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南部次中心新城医院项目经理部会议室相关材料采购公告 2024-12-27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二标项目膨胀剂、增粘剂招标公告 2024-12-27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二标项目钢筋网片招标公告 2024-12-27
-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GIMOTA物料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27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玻璃纤维筋、钢筋笼吊具战略采购公告 2024-12-27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拌合机水泥罐、轮胎战略采购公告 2024-12-27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厂外五星#1泵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Thermoorion钠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罗斯蒙特溶氧表电极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PH分析仪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国网湖北电力华中科技公司2025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六批次废旧物资废铁处置销售公开竞价公告
-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招标公告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三次比选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工作服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防寒保暖羊毛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