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GM 1.2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康监狱(省局中心医院) 2024 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批次) 1.3 预算金额:详见 1.5 采购需求 1.4 最高限价:详见 1.5 采购需求 1.5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负责将所投标段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抵采购人指定项目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1.5 采购需求。 1.7 行业划分: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①缴纳税收的凭证;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 2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 3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2.4 第 2.1 (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 17 : 30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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