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充电桩(含配电箱)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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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因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就建设所需的_充电桩(含配电箱)开展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西起璧山,向东穿缙云山后,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至西永站,后穿中梁山至磁器口站、沙坪坝站,出站后向东南经石桥铺站、大坪西站至重庆站,向南下穿长江至后堡站、南坪站,之后向东穿铜锣山,经广福大道站、重庆东站,向东穿越樵平山至惠民站。线路全长56.008km,设计时速140千米/时,设车站15座(本工程不含壁山站),其中高架站1座(璧山站),其余14座均为地下站;设一段一场,重庆东车辆段、璧山停车场。
2.3、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序号包件号│物资设备名称
2.4、竞标范围:根据重庆轨道交通27号站后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一个包件:DLZM-01充电桩(含配电箱)。
2.5、交货:2012月-2027年 09月;若有变动,以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实际交货为准。
2.6、到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沿线施工站点或采购人指定的其它交货位置。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8、质量要求:满足重庆27号线站后工程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和设计要求。
2.9、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
2.10、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量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公开竞标同型号规格供应数量增加时,在原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签订增补合同。
2.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3.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但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响应人必须能够连续、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因纳税身份变化变更税率,不得更换供应商,不得要求向第三方支付款项(提供相应承诺书)。
3.4、投标人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五年(2019~2023年)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供应合同(含合同清单)、发票扫描件)﹔
(4)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且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赢利
(5)其他要求:
①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本包件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
3.5、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3.6、其它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
(2)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物资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工装;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说明正本。(4)“近五年”是指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3。
(5)响应人应详细理解用户需求及规格书中对设备物资要求的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证明。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8)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述商务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
3.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_年 11_月04_日10:00前(北京)获取竞标文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因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就建设所需的_充电桩(含配电箱)开展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站后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西起璧山,向东穿缙云山后,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至西永站,后穿中梁山至磁器口站、沙坪坝站,出站后向东南经石桥铺站、大坪西站至重庆站,向南下穿长江至后堡站、南坪站,之后向东穿铜锣山,经广福大道站、重庆东站,向东穿越樵平山至惠民站。线路全长56.008km,设计时速140千米/时,设车站15座(本工程不含壁山站),其中高架站1座(璧山站),其余14座均为地下站;设一段一场,重庆东车辆段、璧山停车场。
2.3、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序号包件号│物资设备名称
2.4、竞标范围:根据重庆轨道交通27号站后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一个包件:DLZM-01充电桩(含配电箱)。
2.5、交货:2012月-2027年 09月;若有变动,以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实际交货为准。
2.6、到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沿线施工站点或采购人指定的其它交货位置。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8、质量要求:满足重庆27号线站后工程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和设计要求。
2.9、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
2.10、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量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公开竞标同型号规格供应数量增加时,在原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签订增补合同。
2.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3.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但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响应人必须能够连续、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因纳税身份变化变更税率,不得更换供应商,不得要求向第三方支付款项(提供相应承诺书)。
3.4、投标人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五年(2019~2023年)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供应合同(含合同清单)、发票扫描件)﹔
(4)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且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赢利
(5)其他要求:
①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本包件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
3.5、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3.6、其它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
(2)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物资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工装;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说明正本。(4)“近五年”是指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3。
(5)响应人应详细理解用户需求及规格书中对设备物资要求的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证明。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8)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述商务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
3.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_年 11_月04_日10:00前(北京)获取竞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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