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日常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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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日常房屋维修项目,预算金额:1834862.39元(不含税),2000000.01元(含税)。
采购内容:采购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所属枢纽楼、办公楼、机房楼、各支局楼及营业用房维修,按专业包含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安装专业维修,按维修类别分安全隐患维修、应急抢修、减灾救灾维修、盘活改造维修、营业厅简单装修等;建筑物房屋内的修缮;室内上下水管道设施、电热水器、卫生间洁具、门窗等设备设施的修缮及其他校正性修缮。室内装饰维修:室内的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工程的施工,包括不限于:天棚粉刷或吊顶;墙面粉刷、拆除、间壁等;地面铺石材、地板、塑胶和油漆等;室内电气线路改造;门窗修理、防护和更换等。
实施区域:招标人指定地点,葫芦岛市内及各县(市)区分公司。
计划工期:日常维修为订单发送之日起1天内维修完毕,大修以订单实际工程量及订单标注的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保修期:装饰装修及土建部分3年、电气和水暖2年、防水5年,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3.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2.4.1 项目总体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2.4.2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投标人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子证书个人签名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4.3 专职安全员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及2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此处的投标人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9)同一标段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0)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11月17时30分至2011月17时30分(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日常房屋维修项目,预算金额:1834862.39元(不含税),2000000.01元(含税)。
采购内容:采购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所属枢纽楼、办公楼、机房楼、各支局楼及营业用房维修,按专业包含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安装专业维修,按维修类别分安全隐患维修、应急抢修、减灾救灾维修、盘活改造维修、营业厅简单装修等;建筑物房屋内的修缮;室内上下水管道设施、电热水器、卫生间洁具、门窗等设备设施的修缮及其他校正性修缮。室内装饰维修:室内的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工程的施工,包括不限于:天棚粉刷或吊顶;墙面粉刷、拆除、间壁等;地面铺石材、地板、塑胶和油漆等;室内电气线路改造;门窗修理、防护和更换等。
实施区域:招标人指定地点,葫芦岛市内及各县(市)区分公司。
计划工期:日常维修为订单发送之日起1天内维修完毕,大修以订单实际工程量及订单标注的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保修期:装饰装修及土建部分3年、电气和水暖2年、防水5年,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3.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2.4.1 项目总体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2.4.2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投标人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子证书个人签名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4.3 专职安全员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及2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此处的投标人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9)同一标段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0)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11月17时30分至2011月17时30分(北京,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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