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石灰赛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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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石灰赛湖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阳发改审批116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新县恒瑞生态水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新县恒瑞生态水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北省阳新县石灰赛湖 。
建设规模: (1)人工浮岛水质提升工程:在石灰赛湖部分入湖口及排口处设置3处生态浮岛,浮岛上种植挺水植物。浮岛总面积为10000 m2。(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拟对上游湖泊进水口、卢家坝港入湖口和大泉湖入湖口修建3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分别为8450m2、6950m2、5450m2。(3)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本工程将在石灰赛湖所有入湖口沿线进行沉水植被恢复,并在全湖范围构建食物网,其中湖泊底质改良、营养盐沉降与透明度提升和水生植被构建面积均为26.13万m2,鱼类和底栖动物在全湖进行放养,面积为3.96 km2。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人工浮岛水质提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水生态系统构建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
12月 。
合同估算价: 40116409.12元。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至少承担过1项 4000万元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治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的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11月
至20
11月
23时59分止(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石灰赛湖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阳发改审批116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新县恒瑞生态水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新县恒瑞生态水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北省阳新县石灰赛湖 。
建设规模: (1)人工浮岛水质提升工程:在石灰赛湖部分入湖口及排口处设置3处生态浮岛,浮岛上种植挺水植物。浮岛总面积为10000 m2。(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拟对上游湖泊进水口、卢家坝港入湖口和大泉湖入湖口修建3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分别为8450m2、6950m2、5450m2。(3)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本工程将在石灰赛湖所有入湖口沿线进行沉水植被恢复,并在全湖范围构建食物网,其中湖泊底质改良、营养盐沉降与透明度提升和水生植被构建面积均为26.13万m2,鱼类和底栖动物在全湖进行放养,面积为3.96 km2。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人工浮岛水质提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水生态系统构建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
合同估算价: 40116409.12元。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至少承担过1项 4000万元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治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的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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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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