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TBE-ZB2024018-2024WZ03/GXTC-C-24290730
2.3招标范围: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5-2026年预估采购生物质颗粒清单详见下表,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品名 |
规格 |
年拟采购数量(吨) |
拟成交供应商家数 |
中标权重(%) |
生物质颗粒 |
直径12~14mm、 长度20-50mm |
16000 |
2 |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60% 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0% |
2.4交货地点: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订单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实际供货量以采购订单或书面通知为准。
2.6年拟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招标人在合同周期内按实际生产所需、年度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采购数量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调整;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订单信息交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执行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供货数量风险,若投标人擅自组织备货的,与招标人无关,须自行承担因各种原因导致库存产品无法全部使用完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8本项目结算数量按照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计算。
2.9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为招标人独立生产,原料为木材,无添加剂、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等,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10供货期限:两年(自收到招标人试用验证通过的通知之日起开始)。与中标人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以年度供应商评价为依据,评价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
2.11中标人有两次试用机会,试用样品按实际收货量合同价进行结算,试用验证不通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2.12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13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
2.14项目预算金额(含税):3036.8万元(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3.1投标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投标人为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厂家。(全部标的物必须为投标人自主生产)。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两年(2022-202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提供两年(2022-2023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或说明。
3.4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供货、技术及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①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②③④条款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⑤条款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7投标人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或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楼国信招标)处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可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宜请详询招标代理公司。
备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的递交
6.1开标现场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3时30分~ 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14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14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邮寄方式递交:
(1)各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不接受邮寄到付),投标文件的密封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送达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14会议室(联系人及电话:王师,0877-2061260)。
(2)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的丢失、破损、逾期送达等因素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招标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电 话:0873-7665151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云南分 公司)或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1号楼3楼国信招标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杨师、王师、刘师
联 系 电 话:0871-68334060(昆明)
0877-2061260(玉溪)
传 真:0871-68311567(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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