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建立中国联通员工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员工健康保障水平、推进员工健康管理体系建设,为公司所有在职从业人员(合同制及派遣员工)集中采购2024-2025年度企业员工团体补充医疗综合保险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故启动本次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
重大疾病险(包括五十种重大疾病和五种轻症)、住院津贴定额给付、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险、疾病身故险、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猝死险、意外医疗费用补偿险、交通意外等险种,不含税采购预算1520万元。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不含税采购预算45万元(按委托管理资金总额4千万元*1.13%计算)。
本部及盟市分公司预计投保人数共12178人,保险期限一年。
(详见下表及技术规范书。)
具体保障内容及保障额度如下 |
||||
序号 |
类型 |
保险责任 |
在职人员年龄 |
年度保额(万元) |
1 |
疾病住院补充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
不划分 |
5 |
2 |
意外医疗补充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门急诊、住院) |
不划分 |
5 |
3 |
疾病身故 |
疾病身故 |
不划分 |
2 |
4 |
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猝死 |
意外身故 |
不划分 |
15 |
意外伤残 |
不划分 |
15万元*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 |
||
猝死 |
不划分 |
15 |
||
5 |
重大疾病 |
重大疾病——五十种重大疾病 |
不划分 |
15 |
重大疾病——十种轻症 |
不划分 |
4.5 |
||
6 |
住院津贴定额给付 |
意外、疾病住院定额给付 |
不划分 |
60元/天 |
7 |
交通意外身故/伤残/烧伤 |
搭乘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
不划分 |
50 |
搭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 |
不划分 |
20 |
||
搭乘水上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 |
不划分 |
20 |
||
搭乘营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不划分 |
5 |
||
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不划分 |
5 |
||
8 |
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门诊诊疗 |
不划分 |
0.15 |
一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门诊诊疗 |
不划分 |
0.05 |
||
9 |
生育住院补充医疗费用补偿 |
生育住院补充医疗费用补偿 |
不划分 |
0.1 |
1.3采购预算:标段一:1520万元(不含税);标段二:45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集中采购。
1.5资金来源:人工成本。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应答人可兼投所有标段,但只能中选一个标段。
标段一:团体补充医疗综合保险;
标段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
1.7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每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8协议有效期:协议执行期为12个月。
1.9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实施地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
1.11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团体补充医疗综合保险的单价,以及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费率分别报价的方式,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及历史成交情况,设置团体补充医疗综合保险不含税单价限价1123元/人;设置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费率限价1%;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 资格业绩:
(1)标段一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至应答截止日企业团体类疾病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标段二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至应答截止日企业团体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等健康管理业绩,累计服务费含税金额不低于40万元。
注: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及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电子合同没有签章页的,须具备甲方水印)。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及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有效业绩含应答人及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业绩。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业绩及应答人上一级机构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需由其所属法人出具唯一《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应答。如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应答,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将同时否决其应答。
注:应答人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6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范围需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
注:须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下属机构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审核。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协议资格;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协议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 2024 年11月18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1 18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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