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负责完成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包含:①意外伤害险:驾驶员51人、蒙自天源大酒店员工35人、石屏天源酒店员工2人、弥勒天源酒店员工20人。②雇主责任险:蒙自天源大酒店员工35人、石屏天源酒店员工2人、弥勒天源酒店员工20人。③在总人数基数人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随时更换人员名单。
2.2招标控制价(含税):三年22.8万元,每年7.6万元。
2.3服务要求:
2.3.1意外伤害险
2.3.1.1驾驶员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出现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烧伤情况,保险公司给予每人不低于60万元(包含)的理赔;(即死亡伤残≥60万元)。
(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理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医疗支付费用后(不包括全自费部分),剩余部分按照100%给付,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金额20万元/人。
(3)重大疾病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30种重大疾病(由中标方提供相应名称)的(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障责任终止。无需治疗结束,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即可一次性获得保险金给付。
(4)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180元/天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但对该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5)重症监护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按200元/天给付意外伤害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6)伤残等级:共10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3.1.2酒店员工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出现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烧伤情况,保险公司给予每人不低于20万元(包含)的理赔;(即死亡伤残≥20万元),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医疗支付费用后(不包括全自费部分),剩余部分按照90%给付,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金额1万元/人( 承担既往症的,不承担全自费部分保险责任)。
(3)重症监护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按200元/天给付意外伤害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4)伤残等级:共10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3.2雇主责任险
2.3.2.1酒店员工保险责任
(1)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因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雇员在24小时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每人赔偿限≥20万元。
(2)工伤医疗: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因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导致的门诊及住院医疗最高赔付保险金1万元,符合红河州医保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每人每次事故免赔100元,按照80%赔付。
(3)误工费:每次事故误工费180元/天。免赔5天,单次累计90天,全年累计180天。
2.3.3其他要求
保险公司不限定被保险人变更和换人次数和人数,不收手续费。免费提供至少二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癌症预防、急救知识、医保卡保障、女性健康知识、重大疾病预防、个人理财等内容。同时,制作《保险服务手册》,提供给参保人员,保险服务手册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服务、理赔服务等信息。
2.4服务期限:3年(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3)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签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即: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年度评价合格的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规范,且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自身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文件。同一家保险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项目所投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包括资金能力、固定的营业场所、专项服务团队、能为项目单位下属机构提供专属服务等)。(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在2022年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非个体户同时提供2022年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
(2)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满除外)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⑥未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为准)。
3.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3.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月0至201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2011月209时00分至2011月2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截止):2011月2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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