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政道路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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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西安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西安市政道路项目项目经理部;对上述项目中使用的沥青混凝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2.2工程概况:
西安城市客厅规划区域三十六条道路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西至经三十八路,东至西沣路,北至韦斗路,南至兴隆路,总路长12780m,道路红线面积517053㎡。
本工程包括规划十七路(经十二路~西沣路)、纬二十八路(经十二路~西沣路)、纬二十六路(西太路~西沣路)、经十一路(纬三十二路~纬三十六路)、规划十五路(经十二路~经二十六路)、经十二路(韦斗路~纬二十四路)、规划十二路(纬二十四路~纬二十六路)、规划九路(韦斗路~规划十五路)、规划六路(纬二十六路~纬三十二路)、规划十六路(经二十六路~经二十路)、规划十四路(纬二十八路~纬三十二路)、侧坡北路(西太路~经十一路)、侧坡南路(西太路~经十一路)、侧坡中路(经十一路西沣路),共计14条路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2.3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纳税人,且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至少一份(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至少一份(2022-2023年)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 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中22个包件的同类物资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11月
8时30分至20
11月1
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本采购项目为西安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西安市政道路项目项目经理部;对上述项目中使用的沥青混凝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2.2工程概况:
西安城市客厅规划区域三十六条道路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西至经三十八路,东至西沣路,北至韦斗路,南至兴隆路,总路长12780m,道路红线面积517053㎡。
本工程包括规划十七路(经十二路~西沣路)、纬二十八路(经十二路~西沣路)、纬二十六路(西太路~西沣路)、经十一路(纬三十二路~纬三十六路)、规划十五路(经十二路~经二十六路)、经十二路(韦斗路~纬二十四路)、规划十二路(纬二十四路~纬二十六路)、规划九路(韦斗路~规划十五路)、规划六路(纬二十六路~纬三十二路)、规划十六路(经二十六路~经二十路)、规划十四路(纬二十八路~纬三十二路)、侧坡北路(西太路~经十一路)、侧坡南路(西太路~经十一路)、侧坡中路(经十一路西沣路),共计14条路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2.3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纳税人,且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至少一份(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2023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至少一份(2022-2023年)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 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中22个包件的同类物资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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