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贺兰分公司办公大楼建设用电需求,采购一家具备高压外市电引入资质的施工单位对中国电信贺兰分公司新建办公楼外市电引入进行施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期工程计划新建一路10KV电缆线路为贺兰分公司新建箱变供电,电源供电容量为800KVA,采购内容包括:管材材料、电缆排管施工、高压电缆井制作及安装、高压电缆敷设及调测、高压电缆终端头制作及安装、供电局批复接火点接火、市政或园林机械拉管相关手续协调及办理、供电协调送电事宜等,必须满足各系统安装及正常运行功能的完整性。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5.393664万元(不含税)人民币(其中:施工部分(含安全生产费):36.046664万元(不含税)人民币、材料部分9.347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2.4材料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完成供货。工期要求:自完成材料供货之日起3内完成供电指定点位至新建高压配电室之间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安装。
1.2.5实施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1.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1.2.8工程质保期: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
1.2.9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施工部分不含税报价折扣为100%,材料部分不含税总价为9347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已按国家要求资质变更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
①如为单项合同,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框架协议金额、框架协议实施内容、框架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以订单生成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人员:①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③电工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④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⑤焊接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限空间作业证。
注1:上述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可与电工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焊接特种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复用,其余不复用。
注2: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须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6)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11月009时00分至2011月118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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