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KK
项目名称:淳化县城关街道办枣坪村强电入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89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淳化县城关街道办枣坪村强电入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9,89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9,89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
淳化县城关街道办枣坪村强电入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9,897.00 |
999,89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城关街道办枣坪村强电入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文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 1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城关街道办枣坪村强电入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证明材料为准)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3年9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11月1
至20
11月1
,每天
09:30:00至12:00:00,
14:30:00至17:30:00(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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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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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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