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高新区千禧城小区四期以及孵化楼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高新区千禧城小区四期以及孵化楼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30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预算:含税524470元,不含税481165.14元,税率9%。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根据项目清单中提供的含税单价打折扣,超出最高参选限价的按否决其应答文件处理。报价折扣的百分比小数点最多保留2位小数,例如填写“98.52%”,如存在百分比小数点后超过2位的则自动舍去。所报报价折扣为单项最高限价(含税)的统一折扣, 所有单项的折扣相同。单项最高限价(含税)*报价折扣。例:本次参选报价折扣为90%,单价含税最高限价为100元,结算金额即为100元*90%=90元。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高新区千禧城小区四期以及孵化楼通信基础设施服务项目,提供无线覆盖服务。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项目工期:收到业主通知后60天内完成。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电工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
⑤ 登高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近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同一人员具备两种类型证书,按照证书顺序计算一次。如提供证书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5业绩:参选人自2021年9月起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备1份类似室分施工或维护项目业绩。[评审依据:以上、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或结算单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单和对应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评审]。
3.1.6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9月起至参选截止)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9月起至参选截止)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9月起至参选截止)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徐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徐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徐州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徐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11月100时00分至2011月112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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