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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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详细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2e9c5e21-7511-4261-81ac-2680bd609a58 | ||
资金来源: |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2e9c5e21-7511-4261-81ac-2680bd609a58 | ||
建设规模: | 2.1项目概况: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项目主要采购内容:移动抽排设备,抽排能力每小时150立方米至每小时5000立方米移动抽排设备455台套;配套用车,包括指挥车、发电车、通信车、后勤车、吊车、叉车等配套用车293台(套);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安全设备、挡水板、管带、线型篦子、联合式雨水口、无人机、防汛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软硬件设备及可移动装配式设施设备等。2e9c5e21-7511-4261-81ac-2680bd609a5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 | 2024-11-14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备注: | 注册后查看 |
标段 1
tt标段编号: | Zp30100202400290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一标段:6.8m厢式运输车及9.6m仓栅式运输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tt2024-12-05 09:00t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2.8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6.8m厢式运输车1辆、9.6m仓栅式运输车1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落户、车辆运输保险费、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落户、上牌相关费用以及3年期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用,以及整车三年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易损易耗配件(除燃油类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整车正常维修、正常保养等发生的一切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n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n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n3.4其他:n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n3.4.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n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运输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运输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n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n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n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n(1)本批次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制造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n(2)本批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车辆公告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4-12-05 09:00 |
标段 2
tt标段编号: | Zp30100202400290001002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二标段:4.2米货箱运输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tt2024-12-05 09:00t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8.0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4.2m厢式运输车2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落户、车辆运输保险费、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落户、上牌相关费用以及3年期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用,以及整车三年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易损易耗配件(除燃油类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整车正常维修、正常保养等发生的一切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n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n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n3.4其他:n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n3.4.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n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运输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运输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n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n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n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n(1)本批次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制造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n(2)本批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车辆公告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7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4-12-05 09:00 |
标段 3
tt标段编号: | Zp30100202400290001003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三标段:9座多用途乘用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tt2024-12-05 09:00t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九座多用途乘用车3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落户、车辆运输保险费、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落户、上牌相关费用以及3年期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用,以及整车三年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易损易耗配件(除燃油类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整车正常维修、正常保养等发生的一切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n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n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n3.4其他:n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n3.4.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n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多用途乘用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多用途乘用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n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n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n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n(1)本批次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制造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n(2)本批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车辆公告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4-12-05 09:00 |
标段 4
tt标段编号: | Zp30100202400290001004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四标段:6座多用途乘用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tt2024-12-05 09:00t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99.5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六座多用途乘用车20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落户、车辆运输保险费、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落户、上牌相关费用以及3年期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用,以及整车三年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易损易耗配件(除燃油类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整车正常维修、正常保养等发生的一切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n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n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n3.4其他:n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n3.4.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n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多用途乘用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多用途乘用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n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n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n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n(1)本批次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制造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n(2)本批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车辆公告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99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4-12-05 09:00 |
标段 5
tt标段编号: | Zp30100202400290001005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运输车、多用途乘用车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采购(第五批次)(五标段:轻型多用途货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tt2024-12-05 09:00t |
开标地点: | 注册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75.2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轻型多用途货车16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落户、车辆运输保险费、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落户、上牌相关费用以及3年期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商业险费用,以及整车三年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易损易耗配件(除燃油类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整车正常维修、正常保养等发生的一切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n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n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n3.4其他:n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n3.4.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n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轻型多用途货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轻型多用途货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n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n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n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n(1)本批次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制造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n(2)本批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车辆公告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4-12-0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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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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