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延边州非运营商通信及信息化业务维护、维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WT-2024-JLSTT9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延边州非运营商通信及信息化业务维护、维修采购项目,计划采购85公里的光电线路维护维修和84个小区的弱电系统的巡查维护服务,其中:
维护巡检服务内容包括:线路维护(包含电缆)、杆路维护(木杆)、设备箱维护、智能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消防安全系统、机房弱电系统等维护巡检服务;
维修整治内容包括:光缆接头、电缆接头的调测及整改,光缆、电缆工艺整改,更换线路辅料,弱电箱检测及整改(包含设备跳纤电源等),汇聚机房调测及整改等维修整治服务。
具体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及预算:本项目工程投资预算927.7178万元(含税),855.9350万元(不含税),其中,维护巡检服务税率为6%,维修整治税率为13% 。(本次采购为框架+订单方式,以实际发生订单据实结算)。
具体采购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服务地点:吉林省延边州。
服务期: 维护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及服务质量标准。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项维修维护服务费用给定不含税单价基准价格(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根据给定的基准价格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系数应≤100%,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等级相当于或高于前述要求的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5)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社保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投标人自2021年1月以来,须具备同类项目(需包含通信线路工程的施工或维护或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或维护等服务内容)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
以合同或订单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4.1 招标文件获取:2024年11月1
9时00分至20
11月2
16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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