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由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EHQCGXQ202411120008智能化建设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对讲、人行通道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所涉及的设备及其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2采购估算金额:1616328.34元人民币(含税)。
1.2.3项目地点:江苏徐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2.6工期:35天。
1.2.7质保期:2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9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3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EHQCGXQ202411120008智能化建设项目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616328.34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280586.06元人民币(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335742.28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联合体响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代工制造关系:与响应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6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1.7入围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询比(代替比选及询价))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9)相关产品或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0)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2021年1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集成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11月10时0分至2011月2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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