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合电动车(云南)有限公司“二兆瓦光伏发电及储能、充电设备全集成制造生产项目(2025年-2029年度生产纲领:200套)2MW光伏发电系统-防逆流配电柜总成”供应商优选(入围)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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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莞望牛墩镇建安管桩1.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利用东莞市建安管桩有限公司的共两栋钢结构屋面,合计屋面面积约11256平米,拟建设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采用低压并网,共两处并网点,分两期进行建设,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
(1)因钢结构厂房已建较长,无法提供原有建筑结构设计图纸,须投标人按招标人组织的集中踏勘,对现场实际进行勘察。
(2)项目需对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进行换瓦,拆除旧彩钢瓦屋面(运输至招标人要求的指定位置),新装厚度不低于0.6mm的角驰型彩钢瓦;投标人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判断屋面荷载变化后的结构情况,出具《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对钢结构厂房的檩条、拉杆、隅撑、系杆等进行加固处理。
(3)该项目须分两期进行建设,共两处并网点,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二期项目存在取消实施风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范围。)
①一期屋面尺寸约136m*42m,建筑面积约为5712平米,拟装机容量约0.6MW。
②二期屋面尺寸约132m*42m,建筑面积约为5544平米,拟装机容量约0.6MW。
(以实际现场屋面建筑面积和装机容量为准。)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南信路8号。
2.3 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100%自筹。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进行分析鉴定,编制《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工程勘察设计: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以及技术部分约定的设计范围的屋顶荷载校核或荷载验算。
包括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电缆敷设、辅助生产设施(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清洗系统等)和附属设施(检修通道、屋面栏杆、钢梯等)的全部工艺系统与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加固工程)。
(3)除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组件、逆变器由招标人进行采购。环境检测仪(气象仪)由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单位采购。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详见附件7:《EPC承包商光伏设备白名单》),如投标人因当地采购不到白名单厂家的设备、材料,可另行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所有安装的材料必须保证为全新合格产品,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文件以及图纸设计参数需求。
(4)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机电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钢结构加固工程。
土建施工包括拟建光伏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机电安装施工包括全部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
辅助设施部分:组件的清洗管道,屋顶电站检修马道及护栏、楼梯或爬梯等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4)调试并网:包括电力接入手续、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
(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等各类政府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6)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
(7)配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如涉及):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报建、防雷报建等。
(8)满足新奥要求的数字化平台接入的物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9)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项目东莞市供电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网验收。
2.6 质量标准:①设计及施工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②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满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报装光伏备案要求。
2.7 系统效率:接入系统效率不低于81.6%。
2.8 质保期:自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4)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委托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②根据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5号)》:“当房屋需要进行安全鉴定时,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登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dg.gov.cn/)‘企业信息公示’一栏,选取委托有信用档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企业信息公示栏信用档案截图;或承诺中标后,须提供拟选定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单位在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企业信息公示栏信用档案截图。(网址如下:http://zjj.dg.gov.cn/,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3.3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若投标人为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效资质的设计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证明。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将设计负责人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备案。
3.4 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单位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要求:
3.4.1 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获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结构设计、结构鉴定等)5年以上。须提供工作经历表,并提供工作经历期间对应的劳动合同或业绩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及工作经历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3.4.2 检测人员:主要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结构设计、结构鉴定等)达2年以上。须提供工作经历表,并提供工作经历期间对应的劳动合同或业绩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及工作经历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3.4.3 若投标人为承诺中标后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委托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效资质的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备案。
3.5 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经历及项目任职加以承诺。(提示: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相关(包括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气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3.6 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2023年12月3,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7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MW分布式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业绩(承包方式不限),且已并网验收投入运营。(以业绩合同为准)
3.8 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9 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10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ENNE/PDM001A-2020)、《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影像采集标准》(见附件)的要求和发布的供应商及设备选择要求,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13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11月115:00至2011月217:00(北京)。
2.1 项目概况:东莞望牛墩镇建安管桩1.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利用东莞市建安管桩有限公司的共两栋钢结构屋面,合计屋面面积约11256平米,拟建设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采用低压并网,共两处并网点,分两期进行建设,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
(1)因钢结构厂房已建较长,无法提供原有建筑结构设计图纸,须投标人按招标人组织的集中踏勘,对现场实际进行勘察。
(2)项目需对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进行换瓦,拆除旧彩钢瓦屋面(运输至招标人要求的指定位置),新装厚度不低于0.6mm的角驰型彩钢瓦;投标人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判断屋面荷载变化后的结构情况,出具《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对钢结构厂房的檩条、拉杆、隅撑、系杆等进行加固处理。
(3)该项目须分两期进行建设,共两处并网点,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二期项目存在取消实施风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范围。)
①一期屋面尺寸约136m*42m,建筑面积约为5712平米,拟装机容量约0.6MW。
②二期屋面尺寸约132m*42m,建筑面积约为5544平米,拟装机容量约0.6MW。
(以实际现场屋面建筑面积和装机容量为准。)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南信路8号。
2.3 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100%自筹。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进行分析鉴定,编制《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工程勘察设计: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以及技术部分约定的设计范围的屋顶荷载校核或荷载验算。
包括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电缆敷设、辅助生产设施(防雷接地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清洗系统等)和附属设施(检修通道、屋面栏杆、钢梯等)的全部工艺系统与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加固工程)。
(3)除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组件、逆变器由招标人进行采购。环境检测仪(气象仪)由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单位采购。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详见附件7:《EPC承包商光伏设备白名单》),如投标人因当地采购不到白名单厂家的设备、材料,可另行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所有安装的材料必须保证为全新合格产品,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文件以及图纸设计参数需求。
(4)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机电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钢结构加固工程。
土建施工包括拟建光伏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机电安装施工包括全部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
辅助设施部分:组件的清洗管道,屋顶电站检修马道及护栏、楼梯或爬梯等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4)调试并网:包括电力接入手续、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
(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等各类政府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6)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
(7)配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如涉及):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报建、防雷报建等。
(8)满足新奥要求的数字化平台接入的物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9)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项目东莞市供电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网验收。
2.6 质量标准:①设计及施工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②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满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报装光伏备案要求。
2.7 系统效率:接入系统效率不低于81.6%。
2.8 质保期:自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4)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委托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②根据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5号)》:“当房屋需要进行安全鉴定时,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登录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dg.gov.cn/)‘企业信息公示’一栏,选取委托有信用档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企业信息公示栏信用档案截图;或承诺中标后,须提供拟选定的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单位在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企业信息公示栏信用档案截图。(网址如下:http://zjj.dg.gov.cn/,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将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3.3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若投标人为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效资质的设计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证明。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将设计负责人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备案。
3.4 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单位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要求:
3.4.1 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获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结构设计、结构鉴定等)5年以上。须提供工作经历表,并提供工作经历期间对应的劳动合同或业绩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及工作经历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3.4.2 检测人员:主要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结构设计、结构鉴定等)达2年以上。须提供工作经历表,并提供工作经历期间对应的劳动合同或业绩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及工作经历由评标委员会评判。)
3.4.3 若投标人为承诺中标后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委托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效资质的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将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服务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备案。
3.5 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经历及项目任职加以承诺。(提示: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相关(包括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气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3.6 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2023年12月3,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7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MW分布式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业绩(承包方式不限),且已并网验收投入运营。(以业绩合同为准)
3.8 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9 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10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ENNE/PDM001A-2020)、《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影像采集标准》(见附件)的要求和发布的供应商及设备选择要求,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13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11月115:00至2011月217: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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