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宁区(202410290140)信息化项目(第二次)。
1.2 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江宁区(202410290140)信息化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远程示教系统、候诊叫号系统、智慧病房系统等智能化工程与配套服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预估规模:408.15万元人民币(含税)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项目交付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项目地点: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6)项目性质:货物及服务招标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质量标准要求。
(8)技术标准要求: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远程示教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2 | 候诊叫号系统 |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08.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及(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3.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4.投标人须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1.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1.6.本项目须配备至少4人的项目团队,团队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提供1个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1个高处作业证及1个电工作业证;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特种操作作业人员不得复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1.8.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20 11 月 19 日9时00分至2011 月25 日9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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