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山东韩美林艺术中心展陈工程
2.建设单位:济南城发古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4.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643 ㎡,总建筑面积约22015 ㎡,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1139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76 ㎡。
5.招标范围:包含展陈工程的灯具购置安装、家具展柜展台的加工安装及新建展墙搭建、全部墙面处理及粉刷,背板制作及安装、机电部分点位、雕塑展厅及其他展厅内
的展架制作及安装等内容(详见图纸)。
6.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 天。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承担过至少一项面积不低于3000 ㎡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 万元的展陈工程或展厅精装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 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
6.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