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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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24-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房屋维修改造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不含税),545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2024-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房屋维修改造项目,辖区内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各类存续公司房产维修改造、院墙加固、屋顶防水、地面回填、门窗更换、室内环境修复等服务。
实施区域:朝阳市全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日常零星维修以订单或微信、电话等方式发送之日起1天内维修完毕,单次日常维修、大修以订单实际工程量及订单标注的
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保修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装饰装修及土建部分3年、电气、水暖2年、防水5年(房顶有基站的2年),工程保修期自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选取1名中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1人。
(4)为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2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2人;
(5)为本项目拟派特种作业人员7人,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6人,低压电工作业1人)。
(6)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不得少于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包含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
上述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投标人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子证书个人签名的相关规定”);
(2)以上人员要求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人员证书(施工人员无须提供资格证书)及20
1月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注: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分公司)。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
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况;
(19)同一标段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0)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
:20
11月2
17时30分至20
12月
17时30分(北京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投标截止
):20
12月1
11时00分(北京
)。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24-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房屋维修改造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不含税),545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2024-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房屋维修改造项目,辖区内中国联通朝阳市分公司各类存续公司房产维修改造、院墙加固、屋顶防水、地面回填、门窗更换、室内环境修复等服务。
实施区域:朝阳市全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日常零星维修以订单或微信、电话等方式发送之日起1天内维修完毕,单次日常维修、大修以订单实际工程量及订单标注的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保修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装饰装修及土建部分3年、电气、水暖2年、防水5年(房顶有基站的2年),工程保修期自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选取1名中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1人。
(4)为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2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2人;
(5)为本项目拟派特种作业人员7人,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6人,低压电工作业1人)。
(6)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不得少于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包含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机械员1人。
上述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符合投标人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子证书个人签名的相关规定”);
(2)以上人员要求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人员证书(施工人员无须提供资格证书)及20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况;
(19)同一标段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0)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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