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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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玄发改备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4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4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玄武区 孝陵卫晏公庙53号
2.1.2 工程规模: 拟对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进行装修改造,用于中石化内部会议培训、南京周边市场对外经营创收,总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023.3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3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拟对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进行装修改造,用于中石化内部会议培训、南京周边市场对外经营创收,总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2、本项目施工及采购包括室内装修工程、室内拆除、装修配套的水电暖通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详见“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及“第五章 报价清单”)。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3)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1)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2)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求:2005月至- 20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1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对建筑现状分析准确,对项目提升解读充分,室内流线布局设计合理且功能完善。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中提供各主要空间的展示效果表现图,每个空间不少于1张效果图。主要空间包含:酒店大堂、多功能厅、大会议室、公共卫生间、客房走道、大床房、卫生间、双床房、两套间、三套间;餐饮大厅、全日餐厅、中餐包间、连通包厢、豪华包间、豪华包间休息区、卫生间。优(5);良(4.5);中(4);差(3.5);无(0)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5);良(4.5);中(4);差(3.5);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注册在本次投标单位)证书得1分;备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05月至2010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满分2分)工程业绩:(满分1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录入的信息为准。)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 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说明:(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取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4-12-30 09:30:00
本招标项目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玄发改备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4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14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玄武区 孝陵卫晏公庙53号
2.1.2 工程规模: 拟对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进行装修改造,用于中石化内部会议培训、南京周边市场对外经营创收,总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023.3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1月0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3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拟对南京紫京饭店有限公司进行装修改造,用于中石化内部会议培训、南京周边市场对外经营创收,总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2、本项目施工及采购包括室内装修工程、室内拆除、装修配套的水电暖通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详见“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及“第五章 报价清单”)。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3)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业绩认定标准:1)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2)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求:2005月至- 20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1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对建筑现状分析准确,对项目提升解读充分,室内流线布局设计合理且功能完善。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中提供各主要空间的展示效果表现图,每个空间不少于1张效果图。主要空间包含:酒店大堂、多功能厅、大会议室、公共卫生间、客房走道、大床房、卫生间、双床房、两套间、三套间;餐饮大厅、全日餐厅、中餐包间、连通包厢、豪华包间、豪华包间休息区、卫生间。优(5);良(4.5);中(4);差(3.5);无(0)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5);良(4.5);中(4);差(3.5);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注册在本次投标单位)证书得1分;备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05月至2010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满分2分)工程业绩:(满分1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录入的信息为准。)企业评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 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说明:(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取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4-12-3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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