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439.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采购供应商以单次承检价格进行报价,其中常规批次承检最高限价为976元/批次;对于可能涉及的特殊批次(如保健食品、机动批次等)承检最高限价为1952元/批次。
采购需求:
1.为全面掌握鼓楼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更好地落实“四有两责”要求,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及南京市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进行抽样,分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和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在规定的内完成采购人部署的抽检工作,依法出具检验报告,上报数据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汇总样品抽检结果信息,提交抽检工作分析总结报告。
2.分包一:约占总批次的33%;分包二:约占总批次的33%;分包三:约占总批次的33%;
分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分包,分别按照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作为分包一的供应商,第二的作为分包二的供应商,第三的作为分包三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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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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